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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cer老黄发表的微博--2011年9月23日

已有 4271 次阅读2011-9-23 09:56 分享到微信

Fencer老黄发表的微博(2916)

我的微博接下来回到正轨,我的私家园地,和朋友们继续喝酒、继续生活中的乐子。注:敬告某些水军,岳东晓都已经看出来并警告你们,看好你们这群狗。(我引用原话)你们这样做,对谁不利只有你们自己清楚,你们再骚扰下去,也没什么实质,法律仍然是法律,如果说舆论!你们赢了!!你们很行!!

12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从今天开始,我将不会在通过我的微博谈论任何和桑兰案有关的任何话题,当然,我会通报动态消息给大家。海明通过腾讯微博的言论,我们根本就没必要回。周立波说的那句话要认真琢磨其意――:“我不和有病的人说话”。目前3个法院他们告我们的案子我们已经向法院提出反诉,海明律师,法庭上见吧。

4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 很多人都在猜我们的新律师是谁,这个问题目前我还不能回答。这是桑兰与代理律师之间的事情,属于绝对隐私。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如果新律师上任一定是一个负责任、有修养、对法律负责、对客户负责的美国律师。我不希望任何律师再给我们什么承诺,甚至喊出十几亿的赔偿额,我们跟着证据走!

    4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 这种卓略的律师的话,居然还堂而皇之的上了媒体的大雅之堂,我不禁在问,到底为什么?桑兰坐在轮椅上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通过我们这次诉讼的调查发现了很多问题,也发现人心不是那么简单的。当下,我和桑兰要做的就是不要被歪曲的舆论打倒,继续我们的事情,取证、调查,一切会有水落石出的那天。

    10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我在离美前,有一位美国华人通过当地媒体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现在被海明坑害的受害者有很多,他们正在组织一个联谊会,争取把大家的遭遇都集中到一起投诉到美国纽约律师公会。这样的律师太不称职了!!

6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律师说谎,一句说谎就等于句句说谎,这样的律师让人难以置信,还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歪曲事实、威胁当事人,谎称桑兰没有付房租,没有交律师费,你的用意何在?如果你想退出该案,我们已经向联邦法院上交了我们的答复,但是,如今这位法律工作者如此做法,令人发指。不反告你都难了,美国是个法治社会。

13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 海明终于讲了唯一的一句实话“桑兰把我和我妻子都告了”。你海明在我们在美期间多次提到房东是他太太的亲属,而且在房租未到期之日就向nassau地方、高等法院提出起诉,诬告我们不交房租,赶我们出门。现在,你自己亲自承认原告房东“LIN HUO LING”是的老婆。那么你作为桑兰律师,玩这个真不是个男人。

    17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 晓美回家了,2个多月没看到我们了,瘦了很多。刚刚去带它跑了一圈,下午我去调文件,明天去钓鱼,好好放松一下。对于某些人的言论、威胁,我一一存证,最后交由法院和律师处理,让桑兰好好休息,还没有到我们说话的时候。目前一切做法必须符合美国司法程序,我们要遵守法律规则,步步为营。

    28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 快捷键列表:1 微博输入框 2 微博内容列表 3 搜索输入框 4 新消息

    • 新浪可以先调取一些我上一条激增评论的那篇微博,看看他们的ID主要在自己的微博都写什么,都去哪里评论过,内容是什么。我目前也在做这个工作,解开麻团最好的办法,就是从麻绳开始。放心,你们怎么骂我,我都不会着急,请继续。

      今天 19:15 来自新浪微博
    • 我这里不欢迎水军,请出。再见。

      今天 18:56 来自新浪微博
    • 刚才一条微博,激增了很多ID的评论,好了现在我要关掉“防火墙”。各位请出去凉快、冷静一下。

      今天 18:54 来自新浪微博
    • 这次我们到纽约,当地的华文媒体,总让我们觉得有些不对劲。但是,隐隐的觉得有一些“什么”。在经过我们自己取证、比对后,我个人认为已经有了些蛛丝马迹,有些“动作”是明显的。那么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做相关案件的取证工作,尊重美国联邦法院的司法程序,并听取专业律师的合格法律建议。

      今天 17:24 来自新浪微博
    • 有记者昨天等在我们出机场的地方,我出来前就大声示意“不要拍照”,但记者不听却执意拍摄,我不会干涉新闻自由,但是近期有极个别记者借桑兰的题目“发挥”,不过我们也早有心理准备。毕竟某被告曾在网上扬言要“抢回媒体阵地”,所以网上那些东西,我们也可以不用看了,也许会为这个案子提供有力证据

      今天 17:19 来自新浪微博
    • 海明目前的做法已经严重的违反了《纽约律师行业纪律》,随意透露客户隐私,歪曲事实,诽谤、威胁客户、侮辱当事人,这种做法必将会得到法律的公正裁决,目前,我们正等待皇后区、那苏郡最高法院、地方法庭将海明和林房东(海明也是房东之一)的3个案子合并审理,我们已经应诉,并提出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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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评论 评论 (6 个评论)

    回复 爱娱乐 2011-9-24 06:57
    黄家属就是怂,警告这个警告那个。明确的跟你说,你们继续你们的无耻行动,我们就还继续我们的反桑运动,让越来越多的唾弃你们。
    回复 爱娱乐 2011-9-24 06:51
    我在离美前,有一位美国华人通过当地媒体给我打来电话
    ====================================
    黄家属说的是朱大妈吧?
    回复 Karl 2011-9-24 05:40
    好家伙,黄建到美国遛了一圈,张口就是法律,真是短期速成啊。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1-9-24 02:17
    骂海明就用l818的ID,骂刘谢就用胡同串子的ID,怕莫虎抓去当证据,黄家属怂人一个
    回复 真的?假的? 2011-9-23 23:34
    这个桑大妹夫儿说滴真是淫话,海胖是不咋样,但是房子是海明和他太太滴,钱你也一要给要,这不是你钱房租的理由吧,钥匙你是吞到肚子里了吗,呕@@@@@
    回复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2011-9-23 21:22
    以后桑兰出行要鸣锣开道,路人回避才行。
    光黄健喊“不许拍照”都没用,桑兰太有名了,人见人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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