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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你要折腾到何时?

热度 19已有 5418 次阅读2012-2-11 14:16 分享到微信

         据我个人的观察,西雅图的华人似乎对桑兰打官司的新闻,并不是那么的感兴趣。记得还没有来西雅图的时候,一位朋友曾经告诉我说,关注桑兰打官司的人相对集中在纽约那些地方,来到美国以后才发觉那位朋友的话一点儿也没说错。

 

      因为忙着关心西雅图的方方面面,而忽略了曾经轰动一时的桑兰跨国官司的进展。早上,打开电脑突然看到我的朋友转载的一篇李大玖老师关于桑兰作伪证欺骗法官的最新报道,不知道为什么又要忍不住跑出来吼几声,桑兰,你要折腾到何时?

 

       在国内的时候就一直非常关注李大玖老师关于桑兰打官司的所有报道。作为媒体或者说作为一名记者,新闻报道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真实,就是实事求是。其中,纽约的李大玖老师做到了。所以,我们相信李大玖老师在纽约所报道的内容。为了进一步了解事实真相,现将李大玖老师的原文再次转载如下:

 

         新华社纽约29日体育专电(报道员李大玖)桑兰明明有美国签证却对法官说她没有,故此不能来纽约出庭。将桑兰告上法庭的海明说,桑兰这是欺骗法官,作伪证,问题严重。

 

   海明9日说:“桑兰说她无法获得美国的签证,显而易见是谎言。这么明显的谎言她都敢说。”

 

   桑兰在她给法庭的答辩书中称,她是因为没有美国签证,才没有在纽约出席庭审。而海明提供给法庭的证据显示,桑兰的确持有美国签证,而且还是多次往返签证。

 

   桑兰签证的复印件显示,美国驻华使馆2011616日签发了桑兰的签证。签证许可的往返次数为“M”,即“多次”,有效期至2012614日。

 

   桑兰在她9日提交给法庭的答辩书中说:“我是一个中国居民和公民,没有签证,去不了美国。获得签证很困难,中国人想去美国尤其如此。”“我向法庭保证,我不是故意不出庭。”

 

   海明说:“桑兰这样做是公开在法庭上做伪证,是欺骗法官,问题太严重了。”

 

   去年4月,桑兰在美国联邦法庭状告20多名被告,索赔21亿美元。海明原本是她的代理律师。8月,海明将桑兰告上法庭,指控她拖欠自己的律师费。去年1017日,纽约皇后区民事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桑兰未能出席。

 

   桑兰后来委托席勒律师代理她的官司。9日是席勒首次代表桑兰出庭。()

 

    为什么桑兰总是容易犯一些低级的错误?原因是桑兰不懂得什么叫无知?对于一个无知的人而言,是没有什么可以多说的,即便是说了,恐怕也是白说。

 

         记得桑兰刚开始打官司的时候,不少人其中也包括我在内,都苦口婆心的劝说过桑兰不要利令智昏,打官司为了维护个人利益完全可以。但是,千万要记住法律可不是儿戏,不能随心所欲。我最代表的博客便是那篇《桑兰,你再也伤不起了。》的文章。我们的出发点仅仅是希望桑兰不要再受到伤害了。遗憾的是桑兰这些话并没有听进去,依然是我行我素,一直走到了今天。

 

          李大玖老师的报道中特别提到了关于桑兰签证的问题,我们不清楚桑兰是否持有美国政府签发的有效签证?如果说桑兰有签证的话,为什么还会冒如此之大的风险?是桑兰一时糊涂呢,还是有人在旁又出了什么馊主意?话再说回来,桑兰如果没有签证就不能来美国,当然也就无法出庭,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倘若,有签证而不愿意到美国来出庭的话,除了说明桑兰心虚而不敢面对法官与被告以外,恐怕没有什么再比这个理由更合理的解释了。

 

         桑兰已经够“辛苦”的了,健康情况也不见得好到什么地方去。如此这般的折腾自己又何苦呢?桑兰,请你不要再折腾下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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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4 个评论)

回复 youhongd163 2012-3-5 13:58
vansky: 苦口婆心
谢谢朋友热情的关注。
回复 youhongd163 2012-3-5 13:57
磕小粉: 是黄经纪人没见到真金白银不甘心,以为还能继续敲诈,能躲在国内赖掉律师费。
一语中的!
回复 youhongd163 2012-3-5 13:57
威聯: 有签证也不一定能到美国来出庭。
不是不能来,而是没有这张脸出庭。
回复 youhongd163 2012-3-5 13:56
yebanzhongsheng: 桑兰和黄健都拿自己当根葱,以为这世界上的人都关注他们的案子,连媒体都要靠他们才能出名。
这一对“活宝”像秋后的蚂蚱,相信跳不了多久了。“物极必反”就是这两个人最好的写照。
回复 youhongd163 2012-3-5 13:53
曼哈顿: 大哥是上海的资深媒体人,正和夫人一起在西雅图探亲。
谢谢朋友如此热情的关注。
回复 youhongd163 2012-3-5 13:53
礁石: 为什么称“李大玖老师”?这一点,好像不是美国风格。
建议称“李大玖”就是。不然你以后的文章会束手束脚,不好写。 ...
谢谢您的建议,可能我受日本文化影响比较深的缘故。以后,我会改过来的。不然的话,写出来的东西一定会束手束脚。
回复 youhongd163 2012-3-5 13:50
礁石: 犯低级错误的,不止桑兰一人。呵呵。
是的,您说得很对!
回复 yebanzhongsheng 2012-3-4 22:07
桑兰和黄健都拿自己当根葱,以为这世界上的人都关注他们的案子,连媒体都要靠他们才能出名。
回复 磕小粉 2012-2-11 22:00
是黄经纪人没见到真金白银不甘心,以为还能继续敲诈,能躲在国内赖掉律师费。
回复 威聯 2012-2-11 20:56
有签证也不一定能到美国来出庭。
回复 vansky 2012-2-11 18:28
苦口婆心
回复 曼哈顿 2012-2-11 16:10
礁石: 为什么称“李大玖老师”?这一点,好像不是美国风格。
建议称“李大玖”就是。不然你以后的文章会束手束脚,不好写。 ...
大哥是上海的资深媒体人,正和夫人一起在西雅图探亲。
回复 礁石 2012-2-11 14:25
为什么称“李大玖老师”?这一点,好像不是美国风格。
建议称“李大玖”就是。不然你以后的文章会束手束脚,不好写。
回复 礁石 2012-2-11 14:21
犯低级错误的,不止桑兰一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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