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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案全程大揭秘,一个互相利用的世界。岳博士来看看对不对。

已有 12461 次阅读2011-9-21 17:50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1,桑兰受伤,住到刘谢家,开了眼界。当时心理有些怯懦,对薛的照顾也有些受宠若惊,喜是喜欢他的,但终究没到说好要做爱的地步。其实心里大概当时也明白发生了什么,并非真如她所说13年后才明白,可当时既有害怕,又有开心,也无人可说。

2,桑兰后来自我意识觉醒,发现刘谢其实也只是利用她。利用倒也没什么,关键是刘谢那种高高在上,对她和她母亲的蔑视其实一直伤害着她的自尊。她后来成了名人,她的残疾让她在自卑和自信中挣扎。她有些咽不下这口气,特别是当发现谢晓红扮演圣母,其实暗地里却是势利的角色。

而她认为薛也是这么不尊重她。偷偷使用她的阴道不争得她的同意,瞒着她,哪个女人受得了?却在媒体上道貌岸然,私底下却是禽兽,虽然她当时也对禽兽动过心,但薛不仅没对她负责,还去勾搭刘璇。她越想越气。嫖娼还要付钱的啊,怎么玩完自己就抛弃了?当自己是白痴啊。这种想法让她对这家人更加仇恨。

3,桑兰第一个错,是在起诉刘谢。虽然心理上很抗拒刘谢对她的骨子里的瞧不起,但她若乖巧些知道树敌太多对她没好处。可她当时已成了复仇女巫了。

4,公开找律师后,海明这个一直想着出名炒作的律师与他们勾搭上了。他们商量好三点:1,对外宣称是公益官司不收费,其实按小时赢了以后收费,2,起诉刘谢才能使起诉体操协会等更显得正当,也满足桑兰复仇的欲望。3,刑事能吓唬老刘,有利于民事诈钱。

5,海明是这里最坏的人,自私自利,完全不为客户考虑,他要的只是自己的利益。他的算盘是,桑兰有名,这一搭自己也跟着出名了,比搞100个翟田田还强,否则他能上CCTV?打了免费广告,客户就源源不断。2,最近律所生意惨淡,桑兰最近不会亏待自己,那些钟点费总要付的。

6,这么一个山寨官司就成形了。他们走错一招,就是在媒体上先公布消息,与刘谢撕破了脸,这两个家财万贯的老人没事儿干,就打算陪他们玩到底。他们只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是意识不到自己对桑兰的态度曾经伤害了她敏感的自尊。因此他们觉得自己太冤了!至于薛,他们可能知道他当时和桑兰有接触,但到哪一步未必知道,这也不重要了。他们已经觉得自己完全是除妖魔的正义化身。

7,海明没料到刘谢这么顽抗,莫虎一出马,他其实怕得要死。他就开始想自己值不值,万一真丢了执照。美国被告吓唬吓唬给了一点小甜头。这事不能完全黄了,CNN,莎朗斯通都黄了,大伙儿看着呢,他就赶紧要和美国被告和解。

8,美国人给的601张支票其实与桑兰的心理期待相距甚远。这心理期待也是部分给海明煽起来的。桑兰发现海明又开始蒙骗自己,连个合同也不让自己看,自己完全不知道有什么猫腻也不知道被告就这么被放走了。当着面骗自己是对自己的智商的侮辱嘛,桑兰又觉得自己被歧视了。

9,桑兰报案没成功,这使她又对这个律师更加不满。不是当时你说的很好,叫我放心大胆的来的吗?

10,海明这时想脱身了。他必须先让自己恨桑兰,怎么恨呢?他把对岳东晓一直恨之入骨。因为他枪枪击中他要害,还想借着他出名。海明最不爽的是别人出风头比他好高。于是他就开始像吃醋的女人一样污蔑黄健和岳勾搭,以及荒唐的400万。同时既然要撤了,钱总要拿到吧?他让保险公司把钱直接汇给他。生意不景气,这也是不小的收入了对于海明律所。

11,桑兰和海明的分歧不在于钱该不该给,而是案子到底算不算赢了。桑兰发现海明偷偷转自己的钱,就制止了保险公司汇给他。海明这下被激怒了。

他开始攻击桑兰欠律师费,欠房租,让律师小姐发了疯一样打电话,还污蔑黄要报警。海明这么撒谎和撒泼的另一个好处是合理化自己脱身的理由,他希望向刘谢和莫虎讨好,能逃脱惩罚。

房租没到期,既然信里都说不用付押金,显然是不算欠的。海明的小人再次显示,他把自己闲置的租不掉的房子以3000的价格租给桑黄,却还在信里口口声声说多么划算,要他们感恩戴德。

12,桑兰的第二失策在于,没有付律师费。她不知道刘谢是伪君子,海明是真小人。刘谢爱财,但海明贪得无厌,其实请她吃龙虾时就心疼得要死,不忘在博客上炫耀,但总是想着律师费能赚回来就忍着。得罪了刘谢就在法庭上见,或者被一帮说脏话的水军攻击,但得罪了海明呢?自己有把柄在他手上,他会添油加醋,真假相加,用尽一切手段去诋毁她。

13,果真,海明不仅违背律师道德把性侵的细节公布,还把桑兰导尿等等故事都写在了6万观众的微博上,这对桑兰的侮辱可比水军的辱骂大多了。而且海明会造更多的谣,说更多的话的,用他当时对刘谢的那一招来对待桑兰。别指望他有任何良心和道德可言。

14,以后情节怎么发展?本博主只知道,希望薛能向桑兰道歉去坐牢,桑兰向刘谢道歉,海明被吊销律师执照,同时赔偿莫虎的律师费。


补充:有人说我把桑黄洗白了,只是没说而已。他们贪财毫无疑问,桑兰自以为名人,对物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住了大房子,养了两条狗,用了两个IPHONE还不满意,还要哭穷,想要更多的钱挥霍。这是她诉讼保险公司的原因,也是最初挑起这个官司的原因。

但她诉讼刘谢以及不屈不饶要搞到底,是有恨意在里面的。这种恨意一方面是她觉得自尊心严重受损,一方面是跟薛之间的纠葛。我倾向于相信两人有感情,但薛确实在未告知桑兰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具体还要看海明出示两份证词到底不一样在什么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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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5 个评论)

回复 真实话语 2011-10-9 10:49
说你傻逼你也别不服气!你有什么证据说薛在未告知桑兰的情况下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桑兰自己都说报性侵案是被误导的。楼下的非律师也是傻逼一个。
回复 真实话语 2011-10-8 16:11
这是洗白桑黄的傻逼文章。没什么智商。不是说刘谢不能被批评。刘谢可能有很多问题。但刘谢有没有耽误她的利益,这是关键问题。桑兰摔时,刘谢不在现场。中美体协都说是意外,刘谢有什么证据替桑兰打关司?
回复 我是呛呛 2011-10-1 00:25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桑兰告薛伟森性侵案与贺邵强被告性侵案的异同
官司网友写出如下分析桑兰告薛伟森性侵的缘由
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100233&uid=77807。

我观察了一下,这篇文章多处指责桑兰,基本属于理性分析,显然并非偏袒一边。本博过去也多次撰文,分析桑兰的问题。

但是可以发现,只要你稍微提到被告可能的问题,立刻就有人疯了似地进行人身攻击,甚至像疯狗

我也是私毫不能怀疑刘谢。甚至莫虎否则就被攻击质问,但我认为大部分是正常网友。但我还是保留对他们的怀疑,并对岳博关于海胖的观点不认同。

海胖很明显是因为黄建的信误认为国内高层支持的。另外的文被删了,看来还是不能支持海胖?
回复 我是呛呛 2011-9-30 23:48
To: tobuto 你曾经说:
抛开别的不提,这个倒是真的。
岳给海指了多少次路,每次都被海骂回去。
海但凡听了一次,也不会落到这步田地。

就怕海到这个地步,有刘谢的原因。我承认海胖应该更早退出。
回复 岳东晓 2011-9-30 22:49
桑兰告薛伟森性侵案与贺邵强被告性侵案的异同
官司网友写出如下分析桑兰告薛伟森性侵的缘由
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100233&uid=77807。

我观察了一下,这篇文章多处指责桑兰,基本属于理性分析,显然并非偏袒一边。本博过去也多次撰文,分析桑兰的问题。

但是可以发现,只要你稍微提到被告可能的问题,立刻就有人疯了似地进行人身攻击,甚至像疯狗似的乱咬,本博只是在该帖下面发表了一句没有任何立场的话,立刻有若干人进行攻击。而且这帮人似乎24小时轮值。

这种现象是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了。

我正告那些试图在网上玩弄花招的人,看好你们的狗,不要乱咬。
回复 xiangrikui 2011-9-23 09:47
To: 中国大鼻子 你曾经说:
问题是桑兰故意不给房租,今天走连钥匙都不还给人家,说丢了,你说良心话她们的人品怎么样?你站还胖子的位置设身处地的想想,换你怎么办?
其实一个月的房租的确是小事,但是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品。从岳东晓的口吻中也能看出他的道德标准。我现在相信了网上的那些传言,有些人赔的连房子都没了。到处让人捐款。桑兰吧以前还有人传言,此人就是城主。
回复 杀尽中山狼 2011-9-23 07:37
赤脚讼棍就是只会沽名钓誉,偷鸡摸狗,不通法律英文,粗懂法律词汇的下流人渣!
回复 Todd 2011-9-22 04:10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如果反对桑兰的人就是反对贺家团聚的人,这不得不引人深思。贺梅案是人性与正义的胜利,这是主流社会的共识、也是司法正义的结论。反对贺梅的结果的人不但是反对美国的法治,也是违背基本的人性。
其实,岳博士的意思是说:反对岳博士的人不但是反对美国的法治,也是违背基本的人性。
回复 岳东晓 2011-9-22 02:57
To: scorpionmpst 你曾经说:
笔者也早看出来了。可您有没有想过,在华人圈子里,您和贺氏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过街老鼠的?
如果反对桑兰的人就是反对贺家团聚的人,这不得不引人深思。贺梅案是人性与正义的胜利,这是主流社会的共识、也是司法正义的结论。反对贺梅的结果的人不但是反对美国的法治,也是违背基本的人性。
回复 scorpionmpst 2011-9-22 02:47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观察了一下,这篇文章多处指责桑兰,显然并非偏袒一边。本博过去也多次撰文,分析桑兰的问题。但是可以发现,只要你稍微提到被告可能的问题,立刻就有人疯了似地攻击,而且这帮人似乎24小时轮值。这种现象是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了。
笔者也早看出来了。可您有没有想过,在华人圈子里,您和贺氏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成为过街老鼠的?
回复 weijs 2011-9-22 02:39
岳博士是个人渣,在他的博客了,把反对他的留言全删除了。
回复 tobuto 2011-9-22 02:37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海明是莫名其妙的把我当成了对手。我不过是像高手看到低手下棋,忍不住说了几句。他要听我几句,何至落到这步田地?
抛开别的不提,这个倒是真的。
岳给海指了多少次路,每次都被海骂回去。
海但凡听了一次,也不会落到这步田地。
回复 岳东晓 2011-9-22 01:56
【肯定是,要不也是刘谢的亲戚,所以看他们暴跳如雷挺好玩儿。一般看戏党是比较中立的,不会这么有极端情绪。他们听不得一点刘谢或者桑黄的客观评价,一个往天上抬,一个往死里踩,要消灭所有不同的声音,彻底掌控这地盘。其实数数好像也就十来个帐号,应该不贵的。桑黄一毛不拔,怎么就没也请十来个人呢,那养更好玩了。】

我建议某些人看好他们的狗,不要在外面乱咬。这些家伙竟然把“无聊看戏党”当成了本博的马甲,完全是乱咬。
回复 岳东晓 2011-9-22 01:50
To: 红男绿女 你曾经说:
你错了!桑兰报的是薛伟森一级强奸,其根据是纽约刑法有关一级强奸的第二条。而一级强奸没有时间限制,再过50年也可以报案。检方在回答中文网记者时说,桑兰的证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指控”,注意!是“没有任何证据”!我认为,在检方作出这个结论之后,仍有人继续纠缠这个话题,除了他或她希望桑兰被强奸外,没有其他的解释。
孙鹰有过分析。如果案发1999年前,则适用当时的法律,追诉期为5年。这个无限期是后来才改的法律。
回复 静心寡淡 2011-9-22 00:06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无论真相如何,这场争端把某些丑陋的人性暴露无疑。
是啊,因此我们对小丑您的劣行劣迹全都了解了,原来还以为你是个人呢,现在发现你根本不配称作人呀!!
回复 静心寡淡 2011-9-22 00:03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海明是莫名其妙的把我当成了对手。我不过是像高手看到低手下棋,忍不住说了几句。他要听我几句,何至落到这步田地?
见过不要脸的,真没见过像小丑您这么不要脸的,真长见识啊!
回复 southbank 2011-9-21 23:56
一个跟贺绍强这种人间极品混在一起的,想必也是极品。
回复 southbank 2011-9-21 23:56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
观察了一下,这篇文章多处指责桑兰,显然并非偏袒一边。本博过去也多次撰文,分析桑兰的问题。但是可以发现,只要你稍微提到被告可能的问题,立刻就有人疯了似地攻击,而且这帮人似乎24小时轮值。这种现象是应该引起大家的注意了。
岳博士第四个,本文博主第五个
看戏党热烈欢迎以上两位加入桑黄海的行列上台表演
回复 曼哈顿 2011-9-21 23:22
黄健经常干的事就是披上给马甲,假装中立,时不时的骂骂桑兰,然后在关键之处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当初那个有点黑的马甲就经常假模假式的说说桑黄,然后话锋一转对准 刘谢.
回复 打假大哥大 2011-9-21 22:55
To: 清流见底 你曾经说:
建议岳先生继续代理桑兰,继续打性侵官司,看看你能否比海明的下场更好?
岳是一赖皮。跟海明有一比。或许咬人时更加疯狂。

一个丧烂案,这两个小丑都闻着机会了。于是海明和岳小丑都来出名争利,搏出位。

等着看这两小丑最后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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