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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2)

热度 34已有 32765 次阅读2015-4-30 02:11 | 桑兰, 被强奸, 谎言, 刑事案 分享到微信

在桑兰的种种谎言中,最荒谬、最无耻、最恶毒的,无过于她所编造的“被强奸”谎言。根据桑兰对美国纽约州北卡索警察局报案时的宣誓证词,“强奸”发生在1999年4月底的某晚,即她出发去佛罗里达州迪斯尼世界的前夕,地点是我家,当时桑兰及其母亲在我家寄宿。

桑兰“被强奸”谎言极为荒谬,主要表现有三,一是十多年来桑兰不知道自己曾经“被强奸”,据说这是因为她当年缺乏性知识和性经验,胸部以下又没有知觉,不知道别人性侵自己。聪明的网友经过网上搜索,也发现桑兰长期把“强奸疑犯”的照片悬挂在自己的住所墙上,10多年来,她和“强奸疑犯”不断保持联系,2008年她来纽约时,曾经再度住进“被强奸”的我家,而且是和她的未婚夫黄健睡在一张床上,直到2011年3月来纽约起诉时代华纳前夕,还要求住在我家,看来她发现自己被强奸,是在2011年4月她起诉之后。二是根据她自己在证词中的描述,她“被强奸”时,她母亲和她睡在同一张床上(桑母的床是一个长沙发,和桑兰的床相连成一张大床), “强奸”过程中有前后冲击动作和沉重喘息,而睡在一边的母亲竟浑然不知自己女儿“被强奸”。事实上,桑兰妈每晚无法熟睡,因为半夜要为桑兰导尿,还要为她翻身,以免身下皮肤长久受压而生褥疮,桑兰说她母亲每晚要为她起床三次(见以下《体坛周报》报道)。三是桑兰说她“被强奸”后,不敢告诉自己的母亲,因为怕被母亲扇耳光,她这套说法却自打耳光,直接否定了她前面所称的当年不知道曾经“被强奸”的说法,既然不知道“被强奸”,为何又怕母亲知道?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2)_图1-1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2)_图1-2


上图:1999年4月底,桑兰告诉记者,她母亲为照顾桑兰,每晚必须起床三次

桑兰到底有没有被强奸?当《新华社》记者当面问她时,桑兰不敢正面回答,却反问记者:“怎么会没有呢?如果没有岂不是子虚乌有?”


桑兰“被强奸”的谎言极为无耻,因为这完全是她无中生有编造出来的。2011年7月19日桑兰去纽约某警局报强奸案前,曾在家里排练台词,并于7月14日用电子邮件将她“被强奸”的预习台词告知海明律师,其中说到1999年4月下旬去迪斯尼前夕,当晚她昏昏睡去,但是知道有 人上了她的床,陪伴她睡了一晚。而7月19日她到警署报案时,却说当晚她并没有入睡,有人上了她的床,和她发生了“性行为”(直到多年后她有了男友和性经验之后才明白)。所谓“被强奸”,就这么从无到有的编造出来了。海明认为桑兰在警署报案时的那套说法是谎言,也有网友认为这两套说法都是谎言。一个人如此无耻,敢于编造“被强奸”的谎言,她还有什么谎言不敢编造?

桑兰的谎言被戳穿后,她不仅不承认自己撒谎,更一口咬定是她的律师“误导”了她,去警署见检察官似乎是不得已的,因为海明没有得到她的同意就去报案,然而她却忘记了她来纽约后的第一个记者招待会上,曾经亲口说过:这都是我的决定。她对于报案一事从来没有表示异议,报案之前还专门做了演习,口述供词,并发给海明参考,她也从来没有指责海明教她说谎,去警署即便是不得已之举,对检察官大谈“被强奸”,难道也是被迫的?看来,真正原因是她以为“证词绝对不会为外界所知”,永远没人知道,才如此大胆撒下这个弥天大谎的。

桑兰“被强奸”谎言极为恶毒,因为事后海明揭发桑兰编造“被强奸”谎言有双重目的,除了经济上的目的外,还企图以“刑事案被害人”的身份骗取美国绿卡。如果海明所言属实,那么桑兰为了钱和绿卡,不惜去陷害曾经帮助过她的好人,其心肠之狠毒,人间少有。但如果海明所言不属实,那么这应该是海明对桑兰的最严重诽谤,然而桑兰在她控告海明诽谤的诉讼中,却没有将此列入诉状,是默认了?还是不敢面对?

桑兰的“被强奸”谎言,对我们全家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她干了如此伤天害理的事,这笔债是早晚要还的,至于向法院或检察官提供"虚假证供"(False Affidavit),在美国是刑事罪。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2)_图1-3

上图:桑兰曾经长期把“强奸疑犯”的两幅照片挂在自己家里墙上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2)_图1-4

上图:2011年7月19日,桑兰亲到纽约北卡索警局报强奸案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2)_图1-5
上图:桑兰警察局报案的口供中有关“被强奸”部分的描述:那天晚上(去迪斯尼前夕)她和母亲睡在床上,母亲睡着了,但是她没有睡着,有人上了她的床,她被人从后面抱住,发生性行为,并且有“前后冲击”的动作和粗重的呼吸声。在此期间,她母亲似乎始终熟睡不醒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2)_图1-6

上图:同年7月14日,即桑兰报案前5天,桑兰交给海明的有关“被强奸”部分的描述:那天晚上桑兰非常困,睡着了,但知道有人上了她的床,陪她睡到第二天早上才离去,桑兰的母亲也知道。按照这套说法,其间并没有发生性行为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2)_图1-7

上图:桑兰的谎言被戳穿后,她一口咬定是律师“误导” (文中所称桑兰9月15日给法院的证词,应为9月13日)

申明:本博有关桑兰诉讼案情的陈述,只代表作者个人对案情的理解和看法。有关本案的详情实况,请参考《法院网》(PACER)所公布的有关本案的文档资料(桑兰诉刘、谢、莫:11-cv-2870,桑兰诉海明:12-cv-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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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8 个评论)

回复 南麂仙翁 2015-5-13 14:17
桑兰实在是一个脑袋被驴踢过的人,不仅把自己说的谎话当成真的事实,还以谎话作为控告恩人的证据。真以为这个地球是围着她脑袋转的蠢货。其实,人蠢并不让人愤怒,让人愤怒的是活在这个世界上,善恶不分,以丑为荣。更让人愤怒的是,以怨报德,完全失去了做人的底线。现在桑兰的下场,正是上帝主持正义,扬善惩恶的结果。善哉善哉。
回复 光头 2015-5-9 13:23
Blue_Sky: 为了选票,什么都干。三陪女郎为了票子也什么都能干
看穿了可以不选她?而安徽人连选票都被强制剥夺了,却还要代表你,谁更毒蛇?
回复 tobuto 2015-5-6 21:27
建议老刘在完全结案之前慎言,尽量少发回顾评论文章,以免节外生枝。
至少,发之前咨询一下莫虎律师。
结案后,期待老刘的回顾大作。

又见到了不少熟悉的ID。 很高兴。  
回复 有点黑 2015-5-4 13:22
明月娘: 黑呀,黄二后来搞出孩子来,黄健前妻感叹,难为一个蛋啦。不是虾扯蛋。
他娘,不是虾扯,怎么只剩一个?
回复 有点黑 2015-5-4 13:20
合理推论而已。
如果有人凭空诬告我儿强奸,损毁他的清白和声誉,我是会不惜代价反击回去的。
老刘的能量比小老大的多了去,几年过去了,只见防守,不闻反击。此情此景,不是有难言之隐就是大爱无边,老刘的日常言谈又不似后一种,所以,嘿嘿。
回复 明月娘 2015-5-3 20:03
有点黑: 强奸肯定算不上,不过两人当年应该确实发上过性行为,否则双方后续的行为都难以合理解释。

海明就是搅水摸鱼的主儿,一看碰上硬茬,仓皇撤了,就这么简单。他的 ...
黑呀,黄二后来搞出孩子来,黄健前妻感叹,难为一个蛋啦。不是虾扯蛋。
回复 West-East 2015-5-3 18:54
有点黑: 强奸肯定算不上,不过两人当年应该确实发上过性行为,否则双方后续的行为都难以合理解释。

海明就是搅水摸鱼的主儿,一看碰上硬茬,仓皇撤了,就这么简单。他的 ...
“确实“,你凭什么肯定?说话要有根据!不要用自己老色狼的心态去推论别人。
桑兰的很多事都没有合理解释。要告人家,还要求住到人家去, 想让她的被告管吃管住管接管送。 没有一个正常人的思维。匪疑所思。
回复 有点黑 2015-5-3 14:55
强奸肯定算不上,不过两人当年应该确实发上过性行为,否则双方后续的行为都难以合理解释。

海明就是搅水摸鱼的主儿,一看碰上硬茬,仓皇撤了,就这么简单。他的话经不起推敲,也不足为凭。‘告强奸和办绿卡’有什么必然联系?虾扯蛋。
回复 West-East 2015-5-2 13:21
薛伟森好像是香港籍? 那是一国。美国的官司结束了,支持薛伟森和老刘在大陆反告桑兰。
那才是:“这笔债是早晚要还的”。
回复 West-East 2015-5-1 21:55
“桑兰的谎言被戳穿后,她不仅不承认自己撒谎,更一口咬定是她的律师“误导”了她,因为海明没有得到她的同意就去报案,“;

就是海明没有得到她的同意就去报案,她可以拒绝去警局说明。警局可不管谁报的案,警局要当事人亲身举证。
黄键推着轮椅,桑兰自己义无反顾的把事情做绝了。
这恶行一定要有清算的那一天。
回复 West-East 2015-5-1 21:47
明月娘: 俺喜欢称她小刘,他比老刘高1。别提老毕。
听不懂哪挨哪。只知老刘是博主刘国生,博主。不知谁是小刘,也没兴趣知道。
我没提过老毕。你这是回谁那?
回复 明月娘 2015-5-1 07:11
West-East: 我从来对“人”兴趣不大,我对“事”的兴趣比“人”多。除了实名的,都是马甲。
但999不是徐律师。
俺喜欢称她小刘,他比老刘高1。别提老毕。
回复 guanln 2015-4-30 23:51
道德底线全无,恩将仇报典型,利欲熏心险恶,法器伸张正义,深痛教训刻骨,好人一生平安。
回复 Helenzhao1959 2015-4-30 22:49
桑兰告强奸案尤其示其心地恶毒,老刘先生清算是合理的,必要的。
回复 West-East 2015-4-30 21:50
明月娘: 999是不是大棚子?俺不同意,你同意?
我从来对“人”兴趣不大,我对“事”的兴趣比“人”多。除了实名的,都是马甲。
但999不是徐律师。
回复 明月娘 2015-4-30 21:26
West-East: 不同意。
999是不是大棚子?俺不同意,你同意?
回复 West-East 2015-4-30 21:15
明月娘: 野心大小的区别。
不同意。
回复 West-East 2015-4-30 21:14
曾经湘桥: 当年,每日追阅案论评说。到了最頂峰的''强奸''报案发生,我的理解就是:此(桑)案必然就此逆现变局。若成立,则老刘一家难以简单了事;若(桑海)骗局,则一切 ...
“最頂峰的''强奸''报案发生”;
跌破眼球的高潮。为了钱,真是丧心病狂,制人于死地。

“她干了如此伤天害理的事,这笔债是早晚要还的”;
乐见事主有此立场。
过去觉得,老刘对桑兰好像还要手下留情似的(也许我理解错误)。
也总是有人给桑兰找借口:被黄键利用, 被海明坑骗,被徐律师误导。。。千错万错它人错,桑皇无错。
我一直认为,桑兰是大奸大恶的元凶。不知她在NY 警局的六小时报案是怎么陈诉的。

希望刘谢将来反诉。我过去没有支持这一观点,觉得是劳民伤财生气。也不懂大陆去怎么诉,鞭长末及的徒劳。
从老刘的“眩富”篇,知道老刘荷包硬。有财力,有底气, 如今大陆好像也“接轨”了,支持反诉。
如果如此恶行都能饶如如原谅,我不觉得是慈悲和宽宏大量,而是姑息养奸。
回复 明月娘 2015-4-30 21:08
West-East: 反对把 桑兰和希拉里 放一起。
天壤之别。
野心大小的区别。
回复 West-East 2015-4-30 20:51
明月娘: 太逗,桑兰+希拉里。
反对把 桑兰和希拉里 放一起。
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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