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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案》主审法官:此案太丑恶了

热度 26已有 41169 次阅读2015-11-13 00:47 | 诉讼时效, 美国, 法律, 价值, 律师 分享到微信

有网友问:《桑兰案》官司打了4年半没有结果,为什么拖这么久?答:当然是有原因的,法官罢工了!

桑兰代 表律师海明于2011年4月28日向纽约南区美国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我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出撤诉动议,要求法院撤销原告的诉状。我们告诉莫虎,原告在诉状中胡说八道,例如说她在我家“软软禁”、“被封口”、“被压制”等等,我们有很多证据证明其为捏造虚构。但是莫虎律师告诉我们,法官在这一阶段通常假定原告在诉状中所言属实,既不对原告的证据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也不考虑被告提出来的任何证据,只是根据原告证据的表面价值,研究其是否被法律所允许, 例如诉讼时效,管辖范围等等。

还没有等法官发表意见,原告就开始不断修改诉状,每修改一次,我方律师就需要提交新的撤诉动议。在短短三个月之内,修改了三次诉状。在修改过程中,原告撤销了一些诉项和被告,又增加了一些诉项和被告,如此翻来覆去,也许是一种消耗被告的手段,但是我们只能不厌其烦,不断接招。助理法官佛朗西斯终于在2011年11月21日做了总结,写了长达31页的报告,建议撤销部分诉项,接受部分诉项。

在此之前,莫虎律师于2011年8月5日发出了惩罚动议,要求法院惩罚原告及其律师海明的滥诉行为。海明律师于同年10月31日辞职。2012年3月,海明律师为了避免受惩罚,与我方达成和解,写了公开道歉信,也支付了5000美元罚金。

2012年5月,海明获悉我方的惩罚动议未获法院通过,开始反悔,要求收回道歉信和罚金等。双方律师又进行文件辩论,海明在为自己辩解的过程中,连“希特勒”也用上了。

2013年4月30日,主审法官沙法官判决海明律师反悔无效。沙法官非常生气,他在判决书中说这个诉讼太丑恶了,律师们(把莫虎也骂进去了)互相攻击而不去解决诉讼纠纷,这种手段极为恶劣。

《桑兰案》主审法官:此案太丑恶了_图1-1

沙法官严厉批评双方律师(虽然主要是海明)之后,他也辞职不干了。案子又耽搁了一段时间,最后法院决定由托雷斯法官接任为本案主审法官。

徐晓冰接手担任桑兰的代表律师后,花费了将近一年时间,于2012年11月20日向法院递交了第四修改状。至此,桑兰的诉状前后有了五个版本,我方不得不一一表示反对,要求撤诉。助理法官也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于2013年4月19日重写了一份长达66页的报告給新的主审法官托雷斯。

托雷斯法官于2014年2月25日作出判决,有关桑兰起诉时代华纳的诉项,全部被否定,有关起诉我方的诉项,否定了一部分,又接纳了一部分(也就是前文我所提到的四个项目),允许其进入程序。至此,本案的动议阶段结束,开始进入取证阶段。

“取证阶段”(又称Discovery或“发现”)分成三步进行:(1)双方交换证据,(2)互相书面取证,(3)互相口头问话。

从双方交换证据的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桑兰方的所谓证据,绝大部分是一些媒体的报道和网友的博客等,拿不出一个像样的证据,而我方提供的证据,则是实质性的,例如《桑兰基金》的账目、结单、税务报表等。

在双方进行书面取证时,发生了奇怪的现象。对方完全放弃向我方提问的权利,一个书面问题都没有提出。我方向对方提出25个问题,要求对方书面答复,对方几乎千篇一律,不正面答复问题,却说还在调查中,甚至说这是律师和客户之间的秘密,不能告知。我方提出抗议,助理法官也认为这是Frivolous(轻浮或不 负责任)行为,要求对方重新回答问题。

取证进入互相口头问话的阶段,桑兰拖延不来,法官最后命令桑兰于10月14日接受我方问话,桑兰于10月11日宣布单方面撤诉,离她第一次递交诉状的时间大约是三年半。

我方发动议,反对桑兰单方面撤诉,要求将诉讼进行到底。助理法官也支持我方的动议,但是需要主审法官批准。

今年4、5月期间,我方再度发出惩罚动议,要求惩罚桑兰及其律师徐晓冰的滥诉行为。徐晓冰于5月12日提出辞职。他随后写密函給托雷斯法官说,如果法官决定惩罚,不应该惩罚他。此密函被法官公布在网上,暴露了他企图逃避责任,将责任推给自己当事人的真面目。

桑兰单方面撤案至今,已经一年有余,案子处于“关闭”状态。我方要求“重开”,主审法官不予理睬,至今不给答复。她为什么迟迟不做决定?我相信她可能也产生了和沙法官同样的感觉:此案太丑恶了...... 助理法官在法院文件中也曾经对此案流露出反感情绪,他说这是在浪费美国的司法资源...... 看来,律师一个接一个辞职,法官也是辞职的辞职,罢工的罢工,这案子能不拖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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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19 个评论)

回复 West-East 2015-11-16 23:28
linton: 是吗?我们这边的律师都要面对公众的,就像家庭发言人一样。记得国内李天一案的一审律师也不太会公开讲话,所以他们家请了蓝和当发言人。例如凤凰网的文章,怎么 ...
那是我想的,不一定准确。
理由是, 原则上舆论压力不能干扰办案和裁决。律师要去说服法官,不是媒体。
二是言多有失。他们和客户的有些协定涉及隐私。
对律师来说,见媒体有害无利。

律师也许谈结了的案子,public information. 是不是在客户的同意下我不知道。
莫虎在桑兰报了“强奸”案时,接受了美中网的访问。

我常常信口开河。
可靠的 resources:
1. 博主。咱们不过是看猪跑,老刘吃着了猪肉了.
2. 公主。此人认真。好好学习。
3. 律师的老子。老子自然在儿子之上。不知道的,打个电话一分钟问儿子,也有了。
回复 linton 2015-11-16 18:53
West-East: 律师一般是不面对媒体的,谨严慎行。特别是在案子进行时。他们的战场在法庭。
海徐都是忽悠律师。
莫虎的中文很有限。

但是他此时不支持刘谢反诉的意愿,要给刘 ...
是吗?我们这边的律师都要面对公众的,就像家庭发言人一样。记得国内李天一案的一审律师也不太会公开讲话,所以他们家请了蓝和当发言人。例如凤凰网的文章,怎么也没人应对?
回复 West-East 2015-11-16 17:32
linton: 是呀,我对莫虎也有疑问。律师不只是在法庭上打官司,也要面对媒体,特别是当事人是名人或案子为社会关注时,尤其是这个案子,桑信口雌黄,被告形象受到很大损害 ...
律师一般是不面对媒体的,谨严慎行。特别是在案子进行时。他们的战场在法庭。
海徐都是忽悠律师。
莫虎的中文很有限。

但是他此时不支持刘谢反诉的意愿,要给刘谢解释。不用让大众知道,可是要让他的客户明白。我觉得沟通有问题。老刘应该弄明白为什么。是技术,证据,时效。。。
对桑黄看来是打成持久战了,要有个整体规划。
回复 West-East 2015-11-16 17:19
linton: 嗯,有道理,这也是一条思路,等于从根本上把桑兰打官司定性为一场天价马戏。
而我的思路是顺势而为,即使算她说的是真的,可当年没有人证物证官司也无从打起。 ...
“如果说有什么欠缺,就是当年体操队没给运动员上保险”;
这个,我以为又是一个“误区”, 容后再回。
回复 linton 2015-11-16 15:02
West-East: 还有,为什么连莫虎也骂进去?法官情绪性的各打五十大板?
如果我是莫虎,我就“抗辩“。正因为 原告ugliest, 被告才深受其害,defense 不白之冤。 ...
是呀,我对莫虎也有疑问。律师不只是在法庭上打官司,也要面对媒体,特别是当事人是名人或案子为社会关注时,尤其是这个案子,桑信口雌黄,被告形象受到很大损害,有的现在还未消除呢。但莫虎为何没说什么,尽管官司是在美国打,可关注此案的都是国人,莫虎也是华人,可以讲中文。
法官没意识到吗,这个官司的异常,是因为原告根本就没想真打官司,而是为了通过恶意缠讼折腾被告,给被告施压,敲诈勒索。莫虎卷进去因为他也成了被告,哪里有告对方律师的,海明真是个流氓律师,他提供专业技术才使得一切出台,桑是道义上的问题。
回复 linton 2015-11-16 14:34
West-East: 都是路见不平。

我以为:“桑兰维权”是很多人的一个“误区“(如果我对,也许我错)。
一开始很早,还不知老刘(还没被告),我就觉得她无权可维,理由如下,不 ...
嗯,有道理,这也是一条思路,等于从根本上把桑兰打官司定性为一场天价马戏。
而我的思路是顺势而为,即使算她说的是真的,可当年没有人证物证官司也无从打起。我到现在也没看出恩人夫妇哪里疏忽了,而且用胳膊肘想都能明白,当年大家的精力肯定集中在她的身体恢复上了,这个当时才最重要。
如果说有什么欠缺,就是当年体操队没给运动员上保险,但不是赔给桑四十万了吗,当年的四十万相当于现在的四百万吧。再加上每月基金利息,一切都安排好了。可能是后来大家都暴富了,她又贪心不足了。
看了《刘国生夫妇有话说之二》,我脑子里也有一幅动画,这幅动画做成,碰瓷儿性质一目了然。
回复 West-East 2015-11-16 13:26
maomao1: 不太明白,既然法官觉得这案子是在浪费美国司法资源,那早点结案不就得了,这么拖着资源不浪费么?
还有,为什么连莫虎也骂进去?法官情绪性的各打五十大板?
如果我是莫虎,我就“抗辩“。正因为 原告ugliest, 被告才深受其害,defense 不白之冤。
回复 West-East 2015-11-16 13:24
linton: 我也是局外人。我的意思是亲友团更接近真实信息。
都是路见不平。

我以为:“桑兰维权”是很多人的一个“误区“(如果我对,也许我错)。
一开始很早,还不知老刘(还没被告),我就觉得她无权可维,理由如下,不再重复。
有权力维权和有权可维是两码事。
权力, 谁都有。
你的利益被侵犯和遭到不平打压了吗?没有,你就无权可维。
回复 maomao1 2015-11-16 09:52
不太明白,既然法官觉得这案子是在浪费美国司法资源,那早点结案不就得了,这么拖着资源不浪费么?
回复 linton 2015-11-16 03:00
West-East: 哈哈,为什么有这兴趣,亲友团也上来了?倒是常常被桑黄派带上亲友团的高帽。
能不能对事不对人?回答您:局外人. ...
我也是局外人。我的意思是亲友更接近真实信息。
回复 别梦依稀 2015-11-16 00:46
去年听说关于此事,老刘要出书,请一定坚持下去,书发行后一定买一本来看。
回复 别梦依稀 2015-11-16 00:44
太丑陋了,凡是知晓此案来龙去脉的都知道,桑黄为抹黑老刘一家真是无所不用其极,肆意造谣中伤,无中生有,现在单方面撤诉,估计桑黄打的算盘就是:我在中国,你能奈我何。 刘老大只有在中国国内媒体上发声,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认清桑黄的丑恶嘴脸,跟这种流氓打跨国法律战,真是浪费资源。
回复 West-East 2015-11-16 00:06
我跟几个在大陆/北京的朋友联系。他们居然都不知道桑黄在美国诬告的恶行恶状。让我有点吃惊。消息如此闭塞。也许是没有太多去关注,也许是事实的离奇程度超过了平常人的想像。
支持博主用一切手段让事实公布于世。我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善良的正常的人多。
回复 樱花7 2015-11-15 21:15
刘老先生,我从2011年关注桑兰案开始才在网上知道了你和谢阿姨的高贵人品,每天关注您的博客,学到不少东西,谢谢。一直只是看,没注册。前几天才发现凤凰网对待桑兰案的异常态度:写漂白桑的文章看似贬实则褒,文章主题很昧良心,并且下面跟了很多说桑好话的水军,如果网友留言说实话,只要是不利于桑的都不显示或是排最后,而有利于桑的加精置前。我觉得可能是黄健或是桑兰买通了凤凰网什么人,也雇了很多水军,颠倒黑白|,所以我今天才注册,给你们留言警示,他们太可恶,无耻无下限
回复 West-East 2015-11-15 19:29
linton: 您咋这么啰嗦呢,其实就出一个正规、权威版本的纪录片,连网站都不必设,因为一家单独的网站上去的人有限。视频是一种尝试,但还不够正规、权威。 ...
什么叫罗嗦,不是讨论吗?
老刘有说要有设网站啊,不是吗?设了网站,就要考录影响和效果。

中国人比较善于内斗,有人小心眼。胡吵一通,能打击恶势利吗?
回复 West-East 2015-11-15 19:28
linton: 忽然想知道,您是亲友团,还是陌生人?您在国内,还是国外?(也可以不回答)
哈哈,为什么有这兴趣,亲友团也上来了?倒是常常被桑黄派带上亲友团的高帽。
能不能对事不对人?回答您:局外人.
回复 linton 2015-11-15 18:36
West-East: 希望能澄清你的一个“误区“. 您是支持老刘,讲理明理的。

还有多少仇富+不讲理的:
就是仇富,“彩票发财”的奸商。不宵桑黄,也反对刘谢的。
觉得人人都是 ...
忽然想知道,您是亲友团,还是陌生人?您在国内,还是国外?(也可以不回答)
回复 West-East 2015-11-15 18:00
linton: 您的语言游戏,恕不奉陪了。不过您提供了一个角度,彻底否定桑的惊天马戏。
希望能澄清你的一个“误区“. 您是支持老刘,讲理明理的。

还有多少仇富+不讲理的:
就是仇富,“彩票发财”的奸商。不宵桑黄,也反对刘谢的。
觉得人人都是“无利不起早”。把小姑娘接家里,一定谋财图利染色的。。
。。。
这些人的世界观无法改变。这些人的分量也不可小估。

公开网站,至少要作到,不让歪风占了上风。
你,我,她/他,,都时间都有限。
回复 West-East 2015-11-15 17:27
linton: 老刘他们可以建网站,当一个资料库。记者写文章时参考一下。可因为他们是当事人,性质属于一家之言。所以国外要有法庭的交锋。
我觉得博主他们太正规了,还有一 ...
“尤其现在是一个信息爆炸、即时性、碎片化的时代。需要马上应答,否则单方的言论会发酵、留下印象。”
这就是我的问题。谁来马上应答,还要应答的正确准确?有这能力和时间?
老刘自己有能力,他有那么多时间去对付大陆的汪洋之海吗?
答错了,就是给对方送弹药和补给。比如支持“维权“?

还有一个问题:正经人,有理智的人,多数有正当职业,都很忙。没那么时间泡网,打口水战和垃圾战。
无聊的人,倒是没事干,有大把时间捣乱刷屏. 比如明月城。对个明月城类,除了封,他娘也管不了。
还常常见几个小明月城,歪歪讥讥的,又没那么恶略,又不能全封了吧。天天跟他们绞胡?

还有些就是胡里胡读的,no common sense, 花多少成本去教育?
说难听点,点化愚民。没那么多“愚民“,桑黄今天一点市场没有,老刘早就什么都不用干了。

要不是支持老刘,为了维护道德底线, 打击邪恶。我真没那么多功夫泡的这。
我算这是另一种义工。也只是在不耽误我的正业的前提下。

做什么是刘谢的选择。要做好,要评估投资和效果。老大懂的。
回复 linton 2015-11-15 17:17
West-East: “维权”,是一个非常空洞的口号。在使用“维权”这个术语时,搞清楚它的定义。

“任何人都有权维权“;
权力人人有,但行使的时候要有 object 和针对性。不然 ...
您的语言游戏,恕不奉陪了。不过您提供了一个角度,彻底否定桑的惊天马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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