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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官运亨通的岁月

已有 1638 次阅读2018-3-9 21:49 分享到微信


2018-03-10 司马当原创作品 司马当的微说

 
  在上小学的时候,我并没有当官的念想。后来看了一部好像是叫做《战火中的青春》的电影,其中的一位解放军排长战斗很英勇,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像,于是在老师有一次让同学们表达理想的时候,有人说要当科学家,有人想要当县长,而我最高的理想只是当解放军的一名排长。
  上了初中之后,我就走起官运来。每次选举班干部,我都能榜上有名,有一次还几乎是全票当选。后来从赵庙中学转到大新中学,第二个学期,我又被同学们选为班干部。虽然仅仅是学生干部,但那时的选票绝对是真实的。并且自己也真的是兢兢业业地为同学们服务。
 再后来当了兵,本应被提干的,因为恢复高考了,想上大学,就申请退伍了。先是在一家企业工作,总想当企业的一把手,带领大家奔小康。承包方案县委书记都批准了,但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然后就改行做了律师,不久被选为县政协常委和市政协委员。那时民主开放之风正浓,政法机关都要配一个非党员的副职,于是统战部就推荐我去法院当副院长。当时的法院院长找我谈话,说只要我同意,明天就可以着手办理有关手续。我想了想之后告诉他,我不能去当这个副院长。至于为什么,我在后面再说。

 过了不久,我听说市委统战部也来考察我,准备让我担任非党副县长。因为我压根就没打算去做官,所以也就没多打听。只是与我有同学关系的县纪委书记经常拿我开涮,说上学时你是我的领导,马上你还是我的领导。

 后来有一天,县统战部部长亲自打电话对我说,他们推荐了三名非党副县长候选人,我名列第一,是最有希望的一个,他希望我主动去做些工作。我在电话里竟然笑了,并且这笑声里竟然还有些不屑。对这个情节我至今都感到惭愧。因为无论是推荐我去当法院副院长,还是推荐我去县里当副县长,我都没花一分钱,也没向任何人提过这种要求,甚至事前我根本就不知情。当时的县委书记和统战部领导能主动这样推荐我,我只能认为他们完全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从工作大局出发,没有半点个人私欲。应该说那个时候是“文革”之后,政治最清明的时期。无论是副院长还是副县长,都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职务,而我竟对统战部长近乎于虔诚的工作态度,付之以不屑的一笑。并且我还在电话中告诉统战部部长:别说让我去做什么工作,就是不让我做任何努力,明天就宣布我当副县长,我也会立即辞职的。  

 为这件事,我觉得我至今还欠着这位统战部长的一个道歉。

 就我个人的法治理想而言,我可以不去当什么副县长,但到法院当个副院长还是可以的。那我为什么谢绝了法院院长的邀请呢?

 首先是待遇问题。那个时候(当然也包括现在)法官的待遇是十分低的,当时像我这种工龄段的干部,到了法官岗位上,每月的工资也就2000多元。一年加上奖金什么的,还挣不到3万。而我做律师,每年收入至少也在10万元以上。并且自己做律师与当事人是委托关系,当事人出于对我工作的肯定,给我再多的律师费,哪怕送些礼品,我都是可以坦坦荡荡地收下的。而一旦到了法官的岗位上,收当事人一分钱都是错的。我不愿意为了当几年副院长而损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收入。
  其次,在法官的岗位上,反而更难实现自己的法治理想。我曾经立志, 如果做官就做一个正直的、敢为苍生说人话的清官。但根据对现实官场的了解,自己在这个环境里是很难实现这个理想的。我知道许多案件都是因为权力的干扰,而让法院不得不作出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判决。并且这种情况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并且不幸的是,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当时的这种判断是正确的。如某省的几个律师,因不服司法厅的行政处罚而提起行政诉讼,审理该案的审判长在法庭上就对司法厅的处罚表示了不同意见,并说要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此后,他们又主动向省高院汇报,并在省高院行政庭庭长的带领下到司法厅做工作,希望司法厅变更不当处罚。但司法厅却搬来了省里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亲自签批意见,要求法院维持司法厅的错误处罚。法院无奈,只好判决驳回了律师们的诉讼请求。还有一次,我前去某市高院出庭,当负责审查再审申请的年轻法官在法庭上听完我对一、二审法院受权力干扰作出枉法裁判的情况之后,气得拍着桌子质问我们:“你们为什么不去纪委告他们?”我说市纪委、市人大,甚至中纪委我们都寄过材料,没用的。据说某中央级的报纸还发了内参,也没用的。那位年轻法官便无语了。其实我还没敢告诉他,制造这个错案的人,现在正在这家高院当副院长。不出预料,没多久,这家高院便驳回了我们的再审申请。
  可以想见,无论是那个在发庭上表示要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的审判长,还是质问当事人“为什么不去纪委告他们”的那位法官,他们均是有法治理想的。可现实给了他们沉重的打击之后,他们还会、还敢坚持自己法治理想吗?
  说到这儿,我不能不再说一下目前的法官待遇问题。就笔者所在地区而言,一个法官一年要审理近300个案件,从送达起诉状、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开庭、制作判决书,都要由法官一个人来完成。而他们每月的工资待遇也不过三四千元,星期天在办公室加班已成为常态,但加班费是绝对没有的。许多优秀法官经常带病坚持工作,拔了吊针就出差,累坏了身体也未必能提高审判质量。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时间去认真分析、研究案情,但“终身追究制”又让他们承担着巨大的责任风险。所以有不少法官宁可想办法退出法官员额,提前退休或干脆辞职改行,也不愿意在法院干下去。长此以往,法将不法,从而导致国将不国,这绝非危言耸听。
  现在我们需要做的是,如何让有法治理想的人愿意进入或留在法官队伍里而不受挫折,如何能做到像今上所说的那样,“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办法大家都知道,关键就在于我们愿意不愿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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