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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案重提“名利场” 文坛也须反腐败

热度 1已有 29430 次阅读2012-12-16 06:19 |个人分类:文艺界|系统分类:科技教育| 辨伪求真, 反腐败 分享到微信

五柳村编者的话:1995年,时为地质矿产部政治部宣传部编辑的何建明,在所主编的《新生界》杂志第3期上,发表了他写的《科学大师的名利场》一文(以下简称《名利场》),当时我在加拿大,未曾注意,后来回到北京,是中国地质矿产部的一位老朋友告诉我:这篇文章严重歪曲历史,而且文风不正,地质界许多人不满,但当时的部领导要求只在内部处理,不让公开讨论;不久在春节后的一次北大老同学聚会时,也谈到《名利场》的问题,一辈子从事石油地质工作的学长徐旺说,当时有家报纸在连载,他们写了文章去纠正,但不给他们登。
同为中国地质学会地质学史专业委员会成员的张以诚先生,给了我一本《新生界》杂志第3期,要我看看。我和他在一起编过《当代中国的地质事业》,对《名利场》谈道的大庆油田发现经过,备知其详,有资格发言。一看文章的开头,“谨以此文献给‘中国石油之父’黄汲清院士”,就感到作者大概是个外行,什么叫中国石油之父?哪来的中国石油之父?再看下去,果然是错讹百出,更恶劣是为了丑化李四光,竟然歪曲历史,语言不堪,其效果是也丑化了整个地质学界,包括黄汲清先生在内。他对黄先生貌似尊崇,实际上是把黄先生推到炭火上去烤。
为此,从地质学史的角度,我向时任文艺报主编的郑伯农先生寄去一份《陆相生油史料》,并提出了我的看法,报告文学是新闻报道的一种形式,而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因此必须准确。以此衡量,《名利场》的问题实在太多了,《新生界》虽为地质矿产部所办,仍是文学杂志性质,希望文艺界也予以注意。信发出后不久我就到加拿大去了,下次回来,伯农先生告诉我,已在文艺报发出。而此时也得知,李四光的女儿已将何建明告上法庭并获胜诉,何建明也已离开地质部门,遂再未注意。
近日,地球物理探矿工程师出身的作家奚青先生发来批评《名利场》的系列文章,从中得知,何建明先生在受到法律制裁后,并未真正认识错误,此后仍在那里将《名利场》作为他的代表作继续推出,由于当时公开的批判没有展开,而正确阐述大庆油田发现历史的学术文章,一般鲜为人知,因此《名利场》散布的谬误仍在广为流传。奚青先生的评论,针对这些问题,逐个剖析,有理有据,并比较通俗易懂。故五柳村确定全部陆续发出,并欢迎大家参与讨论,包括何建明先生,如有不同看法或解释,均当平等对待,同样发表。
为便于对《名利场》全然无知的读者参与,本次将16年前发出过的《文学也须反腐败》等文先行发出,下次再发奚青先生的评论。     ----2012年12月16日


文学也须反腐败
      
——兼评《新生界》(何建明)致《文论报》的声明

丁  卯
 
贪污受贿,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营私舞弊,公款旅游、狎妓、大吃大喝等等,皆为国人深恶痛绝之腐败。无庸讳言,腐败之风同样侵入了文学领域,使这方“净土”受到严重污染,因之时有光怪陆离、丑恶现象发生。诸如有的作品“唯性是举”,似乎不写出一级黄片的水平就不算水平。有人像陈白露一样“傍大款”,在包吃、包住、包玩、包出书、包开首发式、包开讨论会以及高稿酬的利诱下,为款爷、款奶塑“光辉形象”,制造毫无文学价值的文字垃圾。有人编撰《世界名人大典》等欺世盗名之作,谁给钱就封谁为“世界名人”,从而一夜之间暴富。更有人蓄意攻击和诋毁已故政治家、文学家、科学家,以求轰动效应。凡此种种,皆属文学之腐败。
    《新生界》主编何建明发表于该刊1995年第3期的报告文学《科学大师的名利场》(以下简称《名利场》),便是集假冒伪劣为一体的典型腐败之作。该文胡编乱造,篡改历史,对毛泽东、周恩来恣意贬损,对何长工、余秋里、康世恩、王鹤寿等领导人多方歪曲和丑化,并从学术上、品德上、政治上全面否定了著名科学家李四光,把他描写成一个“政治小人”。如说李四光“在地学界名声并不好”,“对找矿确实并不在行”,他的地质力学“极受排斥和孤立”,“大庆油田的发现与地质力学无关”;说“毛泽东非常敏锐地发现了李四光是可以作为知识界的‘革命势力’,去担当起同‘反动势力’作斗争的那种理想人选,而李四光也无愧毛泽东的赏识,积极地充当了这种角色。”说李四光内心肮脏,如果不骂人不整人,“我这个地质部长能呆得住吗?”进而编造:“或者说是李四光把谢家荣打成了右派”,因为两人早年曾是“情敌”……何建明甚至直接站出来谩骂:“妈的,这是什么政治!李四光怎么也跟着玩起政治了!”
    《名利场》发表后,读者哗然。中国地质科学院在给地矿部的报告中指出:该文“不仅存在很多不实之处,还有不少歪曲事实,无中生有,人身攻击,诋毁中伤,拨弄是非,制造混乱的地方,在社会上和地质界造成很坏的影响。我院科技人员,对此表示极大的愤慨,除进行公开答辩外,并请组织调查澄清。”广大读者纷纷上书中央,要求消除此文的恶劣社会影响。几位中央领导人先后批示,要求认真处理这一问题。1995年12月5日,地矿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文联主席董道华在文联理事会上传达:地矿部党组认为,《名利场》一文是不好的,属于政治性的错误,何建明没有经过任何审查而自行发表这篇文章,同样是错误的,今后必须记取这一教训……
    1996年1月31日,在第四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颁奖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严厉批评了《名利场》一文及其作者:“前一段时期有人发表文章,不尊重事实,混淆是非,企图否定李四光教授的历史功绩,那些言论都是非常错误的,在李四光同志这面旗帜面前显得渺小和毫无意义,无损于李四光为中国地质事业所作的巨大贡献。”(见《中国矿业报》1996年2月3日头版)
    1996年1月15日,《文论报》发表了康平的文章《抄袭与篡改——浅评何建明报告文学“科学大师的名利场”》,对何建明的不端行为予以揭露和批判。3月1日,《文论报》发表了《新生界》(何建明)对于康文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自称《名利场》一文“以历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学术的角度,研究和探索了谁是大庆油田真正发现者这一主题……作品的基本事实、主要内容以及为匡正历史所带来的积极意义都是无可厚非的。”
    这就怪了:何建明一面在地矿部检查《名利场》的错误,一面声言该文“无可非议”,这岂不是说,广大地质科技人员、地矿部党组和邹家华副总理等对《名利场》的批评,统统错了!
    笔者试就《新生界》(何建明)的《声明》,作若干驳诘。
    一、邓小平18年前的批示,须由《新生界》来落实么?
    《声明》说:“《科学大师的名利场》一文是我社在去年初为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大庆油田发现一事所作的‘如有可能,最好把问题了解和澄清一下’的重要批示的一项重要组稿内容。”
    1978年1月11日,中国地质科学院副院长黄汲清致信中央,提出“我国大庆等东部油田的普查和发现与地质力学无关”,而与自己的理论和工作密切相关,要求就此进行调查。邓小平于1月18日作了上述批示,为落实这一批示,国家地质总局(后为地质矿产部)组织一批人员进行了几个月深入细致的调查,于5月27日上呈中央一份报告。调查报告详细列举了李四光和黄汲清自20年代以来,各自关于石油地质的著述、理论、观点、工作以及双方所起的作用,得出的结论是:“李四光对我国东部油田的发现确有很大贡献,并非如黄汲清同志所称‘讹传’和‘谎言’。”“绝不能说,‘我国大庆等东部油田的普查和发现与地质力学无关。’”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的一次讲话中指出:“我要感谢科技工作者为国家作出的贡献和争得的荣誉。大家要记住那个年代,钱学森、李四光、钱三强那一批老科学家,在那么困难的条件下,把两弹一星和好多高科技搞起来。”可见,中央认同了地质总局的调查报告,否则,邓小平不会对李四光有如此高度的评价。应该说,1978年那起“公案”早已了结。
    事实上,黄汲清先生在他晚年(1993年)出版的《黄汲清石油地质著作选集》中,记叙了李四光于1954年3月1日,在燃料工业部石油管理总局(石油工业部前身),对苏联专家组“作了以‘从大地构造观点看我国石油资源勘探的远景’为题的学术报告,详细介绍了他的地质力学的理论和观点,最后指出:……‘从东北平原起,通过渤海湾,到华北平原,再往两湖地区,可以做工作。先从新华夏系旁边摸起,同时在覆盖区着手摸底,物探钻探都可以上,看来是有重要意义的。’”这一段文字,客观上承认了大庆、辽河、大港、任丘等油田的发现,是与李四光的地质力学有关的。50年代初,苏联专家在各行各业都是技术权威,李四光的报告,旨在说服苏联专家改变石油勘探局限于西北一隅的主张。专家组组长最后说:李部长,您的地质力学我今天听明白了,我完全同意您关于石油勘探的意见……李四光这次学术活动,显然又是一次思路沟通和工作协调,意义深远。由是,才有1955年石油勘探的“战略展开,全面侦察”和1957年的“战略东移”。
    何建明在写《名利场》时,阅读了国家地质总局的调查报告,也阅读了《黄汲清石油地质著作选集》,但他却采取自欺欺人的“鸵鸟战术”,对上述重要资料和举世公认的李四光的历史贡献,一笔抹煞,不予引用。持这种极不实事求是的态度,却又打出“落实邓小平批示”的幌子,未免滑稽而又可笑。
    二、文学作品能对自然科学进行“学术探讨”么?
    何建明在《声明》中说:“《科学大师的名利场》是篇文学作品,是对过去曾经淹没了三十余年历史的大庆油田发现一事,用文学的形式进行学术探讨。”
    这是非常荒谬的,在《名利场》中,这种荒谬和荒唐更是比比皆是。如该文说:“我如实回答,大庆油田是他(指黄汲清)发现的。”这种提法极不科学。一个油田的发现,只能是千万人共同劳动的结果。大地构造学家只能指出战略靶区,地质和物探化探工作可以圈出战术靶区,最后须靠钻探寻找油气。这其中,还有大量组织领导工作。国家科委于1982年隆重表彰了以李四光为首的23名科技人员,是褒奖他们有突出贡献,而并非说这23个人就是大庆油田的发现者。因为,以王铁人为代表的的广大石油工人并未在内。
    何建明说:黄汲清“第一个在世界上提出‘陆相生油和多期生油论’”,这和该文后面引用的黄汲清给中央的信自相矛盾。黄说,在中国,第一个提出“陆相生油”的是潘钟祥教授。《抄袭与篡改》一文已经披露:《名利场》中所谓黄汲清的“陆相生油论”,是何建明编造的,与黄的原著大相径庭,黄先生如果地下有知,他会为此而汗颜和震怒的!
何建明又说:“所谓大地构造学用通俗的话说,就像今天我们使用‘X光’把人体的各个部位、脉络弄得一清二楚似的……黄汲清将自己的‘X’武器运用到石油勘探中去,取得了神化般的奇效。”这哪里是大地构造学家,分明是“气功找矿”的江湖术士,倘若大地构造学家(包括李四光在内)有如此本事,他们就用手点矿好了,还要诸多地质和钻探工作干什么?
    1956年初,陈云副总理曾就中国是否要走人造石油的道路,垂询黄汲清,黄在他的著作中如实记述了这次谈话:“我虽然说过石油可以自给的话,这只是一种估计,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猜测。……因此,我没有直接采用‘是’或‘不是’的方式回答问题,而是委婉地、可以说是绕圈子的办法把问题提出来,让陈副总理自己考虑。我没有说煤炼油工作不能做。”何建明置黄唯一的记载于不顾,另外炮制了一大套黄的答话:“……我还有个建议。目前国家向西北投入的石油力量很大,……如果我们加大对东部石油勘探的投入,并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找到几个大油田。那时,东部就可以形成工业基地与资源基地比翼双飞的局面。”于是,“陈云高兴地抓住黄汲清的手:‘你的建议非常重要,我一定向中央报告。’不久,党中央就石油工业作出了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战略东移’的部署。”如此这般一描写,“战略东移”便成了黄汲清的倡导和功绩。
    这就是何建明“用文学的形式”进行的“学术探讨”。说穿了,就是置历史事实于不顾,随心所欲地编造、篡改、不着边际的夸张、吹嘘。应当说,任何文学工作者都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参与自然科学的学术探讨。即使是行业专家,也不能充任学术争论的裁判人,因为这种争论须通过长时间(有时要几十年、几百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实践检验才能分出高下。何建明没学过地质,也没搞过地质专业工作,却摆出“替天行道”的架式,硬要参与大地构造学派和中国石油勘探史的“学术探讨”,实在是自不量力。
    三、抄袭还有“常规”可循么?
    何建明在《声明》中说:“在叙述一些历史事件时引用过去的一些历史文献和别人文章中的情节片段是极其正常的事,稍微懂得报告文学创作常规的人都会对此与‘抄袭’行为区别开来。”
    笔者从没听说,报告文学创作还有什么特别的视抄袭为“极其正常”的“常规”。大家都知道,在我国,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只有一个必须遵守的“常规”,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该法第五、第九、第十、第二十三、第四十五、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国家机关决议、决定、命令、立法、行政、司法文件、时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以外,引用他人著作须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引用后必须为原作者署名,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原著,引用他人著作必须支付稿酬;不许剽窃、抄袭和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康平原作为报告文学,何建明没得到允许就引用,引用中不加以说明和为康平署名,引用后不付报酬,实属百分之百的剽窃和抄袭。比剽窃和抄袭更严重的是,又对原作进行了许多歪曲和篡改。何建明声称,他“引用”康平作品“仅千余字”,实际上“引用”了2800多字,这种引用,哪怕只有一百字,也是剽窃与抄袭。
    看来,何建明有必要认真学习一下著作权法,并检查是否还有类似的侵权行为。
    四、哪有不执行“双百”方针的组织纪律?
    何建明在《声明》中说,“从大局考虑,地矿部党组早已明确不要就此作品(指《名利场》)在任何报刊上进行公开评说,康平身为地矿部文学创作室的工作人员是早知道这一精神的,现在,他的做法是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
    众所周知,文学作品一经面世,就是社会产品,就要接受文学批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是我国一贯倡导和遵循的方针。据笔者所知,地矿部党组确曾表示,文学不要介入地质学术之争,更不要挑起两大地质学派的无端争论,但从未宣布对《名利场》不许在报刊上进行公开评说这一组织纪律。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许你在报告文学中颠倒黑白,不许别人进行文学评论,拨乱反正?按照何建明的说法,邹家华副总理在大会上公开批评了《名利场》且又公诸于报纸,岂不是也违背了“组织纪律”?
    纵观《声明》,可见其中充溢着一股好勇斗狠精神和蛮横的霸气。你抄袭并篡改了人家的作品,还理直气壮,人家指出来,你马上定他个“违背组织纪律”,还要“向法院提出起诉”,这实在欺人太甚了!鉴于何建明毫无真诚悔改和歉疚的表示,中科院院士李林(李四光之女)已经就《名利场》侵害李四光名誉一事提起法律诉讼,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于不久前立案。在这种情况下,何建明又要打第二场“官司”,其勇气远远超过了北京国贸商场之与吴祖光。
何建明在他《东方神话》一书的自序中说:“本来这部书的出版,完全可以找个名家来捧场吹嘘一番,于是,何某人也可以在一夜之间‘一不小心’成了文坛名人。”笔者的看法是,“一不小心”成了名人的确有先例,但这种生前身后名却大有不同:一种可以溢善、溢美,一种只能遗恶、遗怨。“文学的最高境界是写人格”,愿文学同道们还是小心一些,在人格的自我铸造上多下一番功夫吧。

(《文论报》1996年3月15日)




抄袭与篡改
        ——浅评何建明报告文学《科学大师的名利场》
康平
    在时下诸文学体裁中,报告文学倍受读者青睐。究其原因,除了它自身固有的纪实品格和文化品格之外,作家们对历史与现实生活的真诚尊重也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但当前报告文学领域中正悄悄滋生一股恶劣文风;有人为制造轰动效应置生活真实于不顾,随意伪造历史,或者一把剪刀打天下,将他人作品拿来剪其所需,再按自己既定的题旨拼凑篡改。凡此种种,都极大地败坏了报告文学的声誉。
    发表于《新生界》1995年第3期的《科学大师的名利场》(作者何建明,以下简称《科》文)便是上述恶劣文风之集大成者。《科》文报告的是早已了结多年的有关大庆油田的一桩公案。众所周知,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及其地质力学理论对大庆油田的发现有过重要贡献,受到毛泽东、周恩来等的肯定和赞许;李四光去世后,另一位地质学家黄汲清致信党中央领导人提出异议,称大庆油田的发现应归功于他所代表的大地构造学派。几经调查,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仍然认定李四光及其理论的贡献仍是第一位的,于是不久后有了大庆记功碑上以李四光为首的23位地质科学家的排名。科学家之间的某些认识分歧不足为怪,耐人寻味的是,时过多年后,这桩已有定评的公案又被作者从故纸堆中翻打出来并演义为一篇全盘否定李四光及其理论贡献的作品。为寻求捷径,《科》文相当一部分文字和情节抄袭于《中国地质拓荒录》(工人出版社1992年版中由笔者所写的《松辽揭秘》一章,指《科》文从34页到48页之间的有关段落);更恶劣的是,出于“贬李褒黄”的需要,作者在抄袭的同时对原作大肆篡改,甚至连黄汲清先生的学术著作也未能逃脱被篡改的命运。试举几例:
    第一,将《松辽揭秘》中有关李四光贡献的描写全部舍弃不用。1954年3月1日,在新中国石油地质工作进入决策期前夜,李四光应燃料工业部石油管理总局苏联专家之邀,前往作了《从大地构造看我国石油勘探远景》的长篇学术报告。在长达8个小时的报告中,他详细阐述地质力学理论,明确指出了未来的找油靶区:“可以这样考虑,从东北平原起,通过渤海湾,到华北平原,再往两湖地区,可以做工作。”这一报告的重要意义在于,“根据李四光的学说及意见,还有其他各位地质专家的建议,1957年冬地质部党组作出战略东移的决定,即有步骤地加强东北、华北两大覆盖区的力量。”(《何长工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版)事实正如何长工同志所说,身为地质部长的李四光在提出上述战略部署后,很快调集了包括黄汲清先生在内的一批科学家组成普查委员会,并亲自兼任普委主任,于是有了石油地质勘探在全国范围内的战略展开、战略东移,也才有了后来大庆油田的发现。以上内容在《松辽揭秘》中有详尽描述,但作者在抄袭过程中对上述一切全都视而不见,一笔抹煞,相反却诬称李四光只曾在毛泽东面前有“泛泛而谈”、“对找矿并不在行”、“从未参加过一次实际工作”,甚至说“可悲的是毛泽东至死都不清楚大庆油田的发现与地质力学无关”。
    第二,为黄汲清伪造历史功勋。《松辽揭秘》以浓笔重彩描写了第一口喷油井——松基三井的试油过程,是全文高潮。该井由石油工业部钻井队施工,在钻进过程中出现井斜,不能继续深打,但此时已见油砂,为此技术人员和工人要求立即射孔试油,但遭到苏联专家反对。正在现场的康世恩副部长拍板支持了群众的要求,试油一举成功,成为松辽石油勘探史上开天辟地的事件。此事和远在北京的黄汲请毫无关系。也许作者觉得此举意义非凡,必须让黄汲清先生有所动作,于是在抄袭试油一段文字之外又虚构出石油、地质两部领导人与黄汲清先生深夜互通电话的情节,最终让黄汲清先生作出了“我看可以提前试油”的决定。试油与否远不是黄汲清先生的职责范围,黄也并不懂钻井工艺,因而是显而易见的荒唐。
    第三,篡改黄汲清先生的学术著作。在中外科学史上,任何一位科学家在某些阶段对某些问题的认识表现出某些局限性都是可能的,黄汲清先生概莫能外。譬如,他对于能否在陆相地层中找到大油田曾长期持悲观论点。黄先生著于1938年的《钻探四川石油之我见》说:“陆成地层虽然有可能成为重要的含油层,但绝不是重要的含油层……由此看来,中国境内似无发现大规模油田,如(苏联)巴库油田、波斯油田、加利福尼亚油田之希望。”这一观点,直到40年代初仍未改变,如1943年所著《新疆石油地质调查报告》中又说:“在天山山麓尽管可能发现和开发有相当经济价值的重要油田,但却难以希望发现像巴库和马拉开波那样的大油田。”(以上均引自《黄汲清石油地质著作选集》,科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但是,鉴于大庆油田是在陆相地层中发现的,为了证明黄先生有先见之明,作者何建明在引述黄汲清著《新疆石油地质报告》时作了意思完全相反的篡改:
    “他在1943年《新疆石油地质调查报告》专著中,针对国际地学界起统治地位的海相地层才有大油田生存的理论,明确指出:陆相沉积地层同样具备生存大油田的可能,中国新疆独山子、塔里木盆地等地方,以及其它中国陆相沉积地层下,完全有可能找到与美国加利福尼亚油田、苏联巴库油田相媲美的大油田。”(见《新生界》1995年第3期第26页)作者何建明由此得出结论:“黄汲清的陆相生油理论是实现大庆油田发现的重大突破的最基本和唯一可信的理论根据。”并大加赞叹:“这是何等的气魄!这是何等的远见!它仿佛在国际地学界权威们的头上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响雷。”请看多像一个兜售伪劣假药的人在作“动人”的广告!
    第四,《科》文对党的高层会议进行了极不负责的虚构。在抄袭有关何长工1958年5月在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发言一段文字时,作者何建明借机编造出一幕闹剧:先是毛泽东点名让石油部的李人俊上台打擂,在一片喧闹中,林彪“站起来鼓掌”,彭德怀“瞥眼”,台下惊叫“我的妈也!”此后何长工也被毛泽东点名:“长工,你有什么卫星可放?尽管何长工表示“卫星我不敢放”,但还是让他“吹牛”了:“我们已经对全国的‘地下敌人’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不仅抓到一批‘团长’‘师长’,而且抓到了好几个‘军长’‘司令’。”事实如何呢?大跃进中的“放卫星”、“打擂”等词最早出现于1958年秋冬某些报刊,5月召开的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文献中全无此类记载和用语;当时的松辽平原既未抓到“军长”“司令”,也未抓到“团长”“师长”——仅仅从地下取出的岩芯中发现了一粒油砂,证明地下有油,但是否能找到大油田尚在未知之中,如此而已。
    著名文学评论家刘锡诚说过:“优秀的报告文学作品,不仅应该成为优秀读物,而且可以成为翔实的史料。”《科》文背离这一要求无疑太远了,因为它失去了报告文学的生命——真实,更何况是一篇抄袭篡改之作。
    清除报告文学领域中的恶劣文风势在必行。
( 《文论报》1996年1月15日)

来函照登

文论报:
    贵报1月15日二版刊发的“抄袭与篡改——浅评何建明报告文学《科学大师的名利场》”一文,用极其不严肃的态度,造谣污蔑,歪曲事实,给《科》文作者何建明以及《新生界》杂志的名誉带来严重的损害,为以正视听,我社就康平一文声明如下:
    一、《科学大师的名利场》一文,是我社在去年初为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大庆油田一事所作的“如有可能,最好把问题了解和澄清一下”的重要批示的一项重要组稿内容,后确定由作家何建明在通过大量采访和调查研究基础上撰写成一部长篇报告文学,该文以历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学术的角度,研究和探索了谁是大庆油田的真正发现者这一主题,热情讴歌了以黄汲清、谢家荣为代表的老一代科学家的丰功伟绩,同时对在极左时期李四光的功过也作了适当评述,作品的基本事实、主要内容以及为匡正历史所带来的积极意义都是无可非议的,完全不像康平所言的《科学大师的名利场》是一部“从乱纸堆中翻打出来的.并演义为一篇全盘发否定李四光及其理论贡献的作品。”
    二、《科学大师的名利场》是部长篇报告文学,作为一篇跨度近百年历史的全景式作品,在叙述一些历史事件时引用过去的一些历史文献和别人文章中的情节片段是极为正常的事,稍微懂得报告文学创作常规的人都会对此与“抄袭”行为区别开来。事实上,长达13万字的《科学大师的名利场》引用《地质拓荒录》也仅有千余字,故康平的指责是毫无根据的,用心是十分不良的。再者,《科学大师的名利场》是篇文学作品,是对过去曾经淹没了三是余年历史的大庆油田发现一事,用文学的形式进行学术探讨,这与“篡改历史”更是牛马不相及的事。
    三、《科学大师的名利场》一文发表后,在地学界、科技界引起各种不同的反响都很大,从大局考虑,地矿部党组早已明确不要就此作品在任何报刊上进行公开评说。康平身为地矿部创作室的工作人员是早知道这一精神的,现在,他的做法是严重违背组织纪律的。
    四、康平的文章给作者何建明及《新生界》杂志的声誉造成严重侵害。我们已请律师将对康平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向法院提出起诉。

《新生界》杂志社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文论报》199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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