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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辱母杀人"案凶手于欢该当何罪?

热度 26已有 31146 次阅读2017-3-27 00:06 | 脱下裤子, 杀人案, 高利贷, 判决书, 南方周末 分享到微信

山东“辱母杀人”案,经《南方周末》等媒体报道后,引起国内网民的公愤,众多网民认为凶手于欢是个“有血性的汉子”,是在其母亲受到极端侮辱之后才杀了人,做了一个儿子该做的事,情有可原,法院判其“无期徒刑”是过重了。有人说:母辱不护,国辱何御? 还有人认为凶手杀的好,法院应该判其无罪。


由于舆论哗然,网上议论纷纷,终于引起最高检的注意,决定派人调查:


山东"辱母杀人"案凶手于欢该当何罪?_图2-1

上图:昨天最高检决定复查的公告


此案的简单经过情况大体如下:女商人苏银霞向地产商吴学占(涉黑,已被捕)借了100多万的高利贷,月息10%,大部分本金都已还清,只剩下一些尾数,被吴学占派10余人登门寻衅讨债。在讨债过程中,讨债人员之一杜志浩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脱下裤子,露出下体,以此对苏银霞进行侮辱。此时苏银霞属下员工报警,警察到达后,警告当事双方:“讨债可以,不许打人”,说完之后就开始撤离,苏银霞儿子于欢企图乘此机会逃离,被讨债人员拦住,逼他返回,此时于欢终于失控,拿起一把水果刀乱捅,造成杜志浩死亡,另两人重伤。


山东"辱母杀人"案凶手于欢该当何罪?_图2-2

上图:于欢母亲苏银霞的证词

山东"辱母杀人"案凶手于欢该当何罪?_图2-3

上图:杀人凶手于欢的供词

从法院的判决书和最高检的复查公告来看,于欢杀人只有三种可能:(1)正当防卫,(2)防卫过当,(3)故意伤害。那么于欢杀人,究竟属于哪一种?

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点击这里)认为:被告(于欢)虽然受到侮辱,而且行动受到限制,但是对方没有携带武器,门外又有警察在场,被告的生命和健康没有受到威胁,“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他的捅刀子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法院的判决书也没有采纳原告所称“于欢故意杀人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要求,理由是于欢对四个人各捅一刀,而不是对某一个人重复捅刀子,也没有对离他较远的人捅刀子。

以上这两种说法显然矛盾,但是法院仍然定性为“故意伤害”,但是在量刑上似乎已经考虑到于欢当时所处的环境,即“受到长时间的纠缠”、“被侮辱”、“行动受到限制”等客观因素,因此量刑从轻,判无期。

如此看来,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但是网民不同意,他们强调“母亲受到侮辱”的重要性,看来,我们中国人对于父母受侮辱看得很重,怪不得骂人的时候也总是先骂对方的父母,例如什么“草泥马”、“操你祖宗”等。

赵某也许认为骂得不够,把裤子脱下来,露出下体,如此才算过瘾。但是媒体也有故意渲染之嫌,有些媒体报道称:赵某脱下裤子,露出下体,并且把下体往苏银霞脸上蹭...... 当事人自己的证词都承认赵某只是把裤子拉下到膝盖部分,露出下体,如何还能把下体往苏银霞脸上蹭?这显然是媒体加油添醋,唯恐天下不乱。

我认为真正的威胁在于债主纠集10来人上门讨债,即便不带武器,明明是聚众寻衅滋事,这种行为对于人的生命安全就有很大的威胁性,于某完全有自卫的理由,法院所称“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是错误的。

2013年10月3日,纽约一个华裔家庭一家三口开着SUV上街,被“飞车党”包围,他们感到生命受到威胁,丈夫开车冲出包围,撞伤其中一个飞车党,导致其终生残废,但是纽约警察局最终没有起诉这个家庭。在这个案件中,没有人去调查飞车党是否携带武器,他们这么多人包围一家三口,聚众寻衅,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对生命具有重大威胁,足以构成对方自卫的正当性。

苏银霞和于欢母子两人,被10多个流氓包围纠缠了若干个小时,不许他们离开房间,个人自由被剥夺,警察到来之后,不仅没有给他们解围,反而准备离去,实际上是支持了这帮流氓。苏氏母子生命安全明明受到严重威胁,法院却说他们没有使用“工具”,他们有没有携带“工具”,谁知道?

根据现场摄像头的记录,警察从进入现场到离开,前后仅4分钟,根本是在敷衍了事。讨债的流氓看到警察无意介入,胆子才大起来的。于欢想离开,他们不准,就开始肢体碰撞,动手打人,此时情况就完全失控,恰恰是发生在警察到达之后。

我个人的结论是警方没有尽责,涉案警察应受到惩罚。法院的判决没有考虑到对方的行为已经远超过“讨债”,是“聚众寻衅”,对生命构成的严重威胁,因此不承认于欢的行为是正当自卫,这是错误的。赵某侮辱其母亲,固然非常可恨,但是并不构成对生命的威胁。仔细考察此案的过程,可以发现赵某裸露下体侮辱其母时,于欢还没有起杀心动刀子,而当他企图突破流氓的包围被强行摁住,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才不得不动的刀子,这是正当的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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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1 个评论)

回复 小虫 2017-3-27 14:30
阿彭: 民间金融之乱必须根治。高利贷和暴力催债的故事,几乎每一个县城都在上演。一方面是企业需求旺盛,一方面是监管严重缺失。非法集资、放高利贷屡禁不止,不仅严重 ...
中国政府就是一种单线思维,【堵】字用得好。只要出现问题,就是用堵的方法,包括房地产,堵的政策一个一个出来,不给人民买房子,他们的钱就拿去放高利贷赚钱。堵了这里那里又出问题?怎样全盘统筹才是政府的作为。
【房子不是用来炒的】政府的这种语言非常可笑。什么是可以炒的?什么是不可以炒的?限制这个那个又出问题。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这个案子可以引伸出中国很多问题。。。比黄世仁还要黑?
回复 阿彭 2017-3-27 12:52
民间金融之乱必须根治。高利贷和暴力催债的故事,几乎每一个县城都在上演。一方面是企业需求旺盛,一方面是监管严重缺失。非法集资、放高利贷屡禁不止,不仅严重侵蚀着中国经济最有活力的微小细胞,也威胁着老百姓的财产安全和治安环境。显然,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之前,民间金融不能光靠“堵”这一招数来治理。
回复 阿彭 2017-3-27 12:37
于欢被困报警,说明想寻求法律保护,但警方却不介入维持治安,于欢在失去法律治法的前提下只有采取个人行动,不应判故意杀人罪,先不谈法律,等死人后再来治法,岂有此理。
回复 阿耳卢 2017-3-27 12:33
在急诊医生眼里,被刺死的辱母者是如何一步步死亡的 ...

http://news.ifeng.com/a/20170327/50840216_0.shtml
回复 小虫 2017-3-27 12:32
Tsaokuohua: 10个逮捕了,保护伞在哪里?
不是当场逮捕的,是现在才逮捕,在群众参与和律师要求二审才逮捕的。不要为黑帮现象涂脂抹粉。
回复 小虫 2017-3-27 12:32
Tsaokuohua: 杜某人露出的是自己的Penis, 如果他是碰了她的那个,才构成违法。
主要是现在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没有受到正常的意识形态教育。 ...
正当护卫反击,这个儿子有正义感,谁能忍受母亲当面被性侵,你要已经被强奸才能动手吗?杀得好,大快人心。以后哪个黑帮再无耻行为,都没有好下场。。。把牢底坐穿也值,警示社会
回复 阿彭 2017-3-27 12:11
参考2009年发生的轰动当时网络舆论的 湖北巴东县某宾馆服务员邓玉娇刺杀调戏她的乡镇公务员的案件。那个案件的情节是邓正在宿舍洗衣服,当时她不值班,而那个被刺死的公务员要求邓玉娇给他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不从,就用语言调戏邓,还动手动脚的,邓玉娇在情急之下,用水果刀自卫,当场刺死了那个乡镇公务员。后来在网络舆论的声援下,邓玉娇被宣判正当防卫,没有追究邓玉娇任何任何法律责任。

参照2009年湖北巴东邓玉娇正当防卫刺杀官员的案子,辱母杀人的恶棍的情节恶略,罪大恶极,当事人于欢应该是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回复 阿耳卢 2017-3-27 11:57
辱母杀人案,背后另一大问题浮出水面

http://mt.sohu.com/view/p/130574415_213412
回复 shiling 2017-3-27 11:48
自从某一年反政府武装夺取某地政权以后,那里的社会秩序、宗教、文化、人伦、道德......泯灭殆尽。你可以理解成我说的是那一声炮响。
回复 hua1496 2017-3-27 11:15
易中天疾呼:放于欢一马。
回复 goodgood 2017-3-27 10:05
Tsaokuohua: 10个逮捕了,保护伞在哪里?
在当时没有逮捕,有人死亡后才去逮捕.如果当时逮捕10余人,就沒有人死亡!
回复 Helenzhao1959 2017-3-27 10:04
全文分析有理有据。此案警察没有尽职,导致后来发生的死伤,应该详查原因。尤其要解构这个中国一直以来严打的高利贷背后的结构与支撑,做为习近平主席近日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震动性案件查个清清楚楚,合法合理,民众信服。此案眼下是气血孝儿防卫过当,法院判决过重。最高法已派员调查介入,具有象征性和隐喻性的意义。改判应该是大概率的。
回复 goodgood 2017-3-27 09:37
Tsaokuohua: 法院的判刑,基本上是正确的。在“公务员工资翻两番”的背景下,好多事情是扭曲的。
法院的判刑,完全 不正确的. 被告生命 是受到威胁,只是法官 针刺不到肉 不知痛! 如果你是于欢,你当时会怎样做?你会等待折磨的降临?
回复 linton 2017-3-27 09:36
下流国家无底线,国家机器只惩罚反抗者。奇葩国家奇葩事层出不穷,人都无感了。
法官如果认为侮辱不是严重伤害,那么这个法官是毫无人性还是厚颜无耻?
可怜这家人,年利率10%就已经是高利贷了,竟然还有月利率10%,借这种高利贷无异于自杀,而现在钢铁价格已起飞了。
回复 阿彭 2017-3-27 09:31
同意老刘的分析,于欢属正当防卫,但因捅死恶棍多人,应判轻罪,无期过重。誓察失职造成事态发展杀人,应该判刑。带领恶棍讨债似如黄世仁,讨债人应判罪。
对于警察为何失职不介入的原因必须深究一查到底。
回复 Tsaokuohua 2017-3-27 08:20
Lmd: 涉黑是有保护伞的
10个逮捕了,保护伞在哪里?
回复 Tsaokuohua 2017-3-27 08:18
法院的判刑,基本上是正确的。在“公务员工资翻两番”的背景下,好多事情是扭曲的。
回复 Tsaokuohua 2017-3-27 08:13
小虫: 这个恶棍死有余辜,正当防卫应该是无罪,于欢的脖子上有伤横和内出血
杜某人露出的是自己的Penis, 如果他是碰了她的那个,才构成违法。
主要是现在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没有受到正常的意识形态教育。
回复 runzhi 2017-3-27 05:56
此事让我看到了案子引伸出来另外一层涵义!
我不想就事论事。
是否违法?如何定罪?有法律专家和司法机关。
我想说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民主国家为什么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这是值得大家深思和反思的!
回复 Lmd 2017-3-27 04:14
涉黑是有保护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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