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我转发了一篇署名为王沪宁的文章,题目是:《着手政改必须彻底反思文革》(点击这里),引起了很多有关文章真假问题的争论。我认为比较靠谱的结论是:文章的前半部很可能是王沪宁本人所写,最初发表在《世界经济导报》上,发表的时间是1986年。那个时候,王沪宁还没有成为国家领导人,他作为一个学者,在《导报》上发表文章,是完全有可能的。
我的着眼点是:这篇文章的主题是“反思文革”,那怕只有部分内容是王沪宁所写,也足以证明王沪宁对“文革”的看法是非常清醒的,是令人欣慰的。我的另外一个着眼点在于:这篇文章后半部(可能不是王沪宁本人所写)的核心内容是鼓吹“宪政”,与“主流”的看法相抵触,不管是谁写的,能够在《财新网》上存活至今而没被删除,说明它并非“负能量”。《财新网》虽然不是“党媒”,但也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媒体平台。
今天,经朋友启发,我又发现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宪政是一条艰难的路,但是中国别无选择》(点击这里)。文章的核心内容是鼓吹“宪政”,文章的作者是冯胜平,自称为王沪宁的复旦大学同学。文章的原文似乎已经被删除(不排除被作者本人所删),但是网上的转发却很多,而且已经存活多年,并广为流传。
文章只是反映作者本人的观点,未必正确,可以讨论,但是至少说明冯胜平并非诺诺之士,媒体上也尽非全是诺诺之言。
2012年12月,习近平在纪念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的大会上首次提出了“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的概念(点击这里),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又专门就“依法治国”作出重要决议(点击这里),明确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这就是我所理解的“宪政”。
我并不认为“依法治国”和“党领导一切”是互相矛盾的。凡事需要有人领导,有人带头,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即立法和执法,也不例外。“党领导一切”并没有给共产党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相反,宪法明确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已经说明:共产党也需要遵守和服从法律。
现在的主流媒体,似乎一听到“宪政”就害怕,以为就是要否定党的领导,不敢大力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观点,这是很不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