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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桑兰案”是如何收场的?

热度 42已有 53847 次阅读2018-7-9 08:25 分享到微信

“桑兰案”曾经因为“名人”、“跨国”、“天价”等种种原因,受到媒体和网民的热捧,CCTV为此做过一期专栏节目,号召全国人民支持桑兰打官司,而《新华社》又多次发表文章,揭露桑兰的谎言。

此案最后究竟是如何收场的?有人说是“不了了之”,其实不是。网上为此案支持过我们的网友为数众多,我作为本案的“首席被告”,的确欠大家一个明确的“终场报告”,今天特在此补上。

此案在美国纽约联邦法院进行诉讼,案件编号:11-CV-02870。本案的全部档案都是公开的,任何对此案有兴趣的朋友都可以根据以上编号,在PACER网站上查到有关此案的全部资料。

先将本案的“重点时间线”回放一下:(以法院记录为准)
2011年4月:海明律师代表桑兰正式起诉,我方委托莫虎律师应诉;
2011年7月:桑兰到纽约警局报“强奸”案,约三星期后被检方拒绝,海明后来公布了桑兰在警局报案供词的全文;
2011年8月:我方启动对桑兰和海明的第一次“惩罚动议”(后被法院拒绝);
2011年10月:海明律师辞职;
2011年12月:徐晓冰律师正式代理桑兰;
2012年3月:海明向刘、谢、莫道歉
2013年4月:本案主审法官Sand(沙法官)发文称:“此案太丑恶了”;
2014年:双方互相取证,我方提交《桑兰基金》全部账目;
2014年10月:桑兰宣布“撤诉”(Dismiss without prejudice),但有权再诉;
2015年5月:我方对桑兰和徐晓冰律师发动第二次“惩罚动议”(后自动撤销);
2015年7月:我方对桑兰和徐晓冰律师发动第三次“惩罚动议”(后被法院拒绝);
2016年2月:我方撤换代表律师,由Milo Silberstein律师接任;
2016年7月:桑兰宣布“无条件撤诉”(Dismiss with prejudice),即永不再诉。
全案至此结束。

此案以桑兰的“无条件撤诉”告终,也就是说,桑兰索赔21亿美元,最后没有拿到1分钱,反而损失了律师费和自己的声誉,丢失了一个曾经支持她长达12年之久(1998-2011)的家庭,成为“忘恩负义”的典型。

我方遭受了长达5年的无妄之灾,但是庆幸终于割除了一个“毒瘤”。我们本来可以反诉桑兰,但是根据第二任律师的劝告,决定放弃。

案情回放:“桑兰案”是如何收场的?_图3-1

上图:摘录本案主审法官Sand J (沙法官)在法院文件中对本案的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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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02 个评论)

回复 2011跟你死磕 2018-7-9 20:55
我记得恶虎曾说,桑兰案准备打十年,拖垮桑兰撤案。这种策略实际上也在拖垮老刘,企图挣更多的律师费。幸亏被第二任律师止损。
回复 mgzww999 2018-7-9 20:52
ImYoona: 也不能说桑兰没拿到一分钱,只能说没从老刘这拿到一分钱。因为海明帮她从某个被告的保险公司那要到了价值百万的报销额度,外加一张七千余刀的支票。这还不算海明 ...
从给客户谋利益看,海明第一,笑柄第二,模糊第三。从给自己赚钱看,模糊第一,笑柄第二,海明第三。

沙法官不看博客,要看就更彻底傻眼了,怎么被告也放着原告不打、整天花钱和律师一起打律师的对头。后来的确把海明打跑了,结果笑柄来了,要按照大律师的策略再把笑柄打掉,然后在和第三任律师打……,律师费大概就二百万了。
回复 2011跟你死磕 2018-7-9 20:50
海明与莫虎,小巫见大巫。
回复 maomao1 2018-7-9 20:46
原谅我有颗八卦的心,好想看周莫打官司曝内幕,另一方面通过周莫和刘莫的官司也可让我们对美国司法多一些切实的了解
回复 ImYoona 2018-7-9 20:46
也不能说桑兰没拿到一分钱,只能说没从老刘这拿到一分钱。因为海明帮她从某个被告的保险公司那要到了价值百万的报销额度,外加一张七千余刀的支票。这还不算海明赔她的钱,估计她打这场官司没用掉多少钱。

沙法官的这个评语有印象,当时好像吃瓜群众多认为这是法官对桑兰律师一方的评价。

老刘现在觉得莫虎把打击重点放在桑兰律师上不妥,但当时老刘a.k.a.老孙可是志在离间桑海,连桑灭海,可以说和莫虎的想法有相通之处。
回复 不说不痛快2011 2018-7-9 19:38
这位在华人中颇具盛名的莫虎,职业道德职业操守真不怎么地,让人跌破眼镜。当时只看到海明无良,没想到比起姓莫的,只是小case
回复 West-East 2018-7-9 19:29
随笔: “朋友”吗!相似的事,老刘藏了两年,周立波回国后,两天都等不了。
周立波可以說人処它鄉異地,英文不好,不懂美國國情和法律。只好靠“朋友”, 莫老姐。
老劉在美在NY幾十年,中英文俱佳,見過市面和場面,號稱老大。
老劉自己上陣,都比模糊打的好。看著不對,幾個月,半年就換人啊。咋也讓模糊混了幾年?
回复 mgzww999 2018-7-9 19:29
事态发展几种可能:

1. 双方和解,莫虎退部分律师费。协议保密。50%。

2. 周立波告到仲裁机构,莫虎同意由仲裁机构解决。40%。

3. 莫虎不同意仲裁,告周立波诽谤。10%。因为大陆背后势力不想把事闹大。唐莫打爱国牌就是想利用背后势力威胁,反害了自己。
回复 mgzww999 2018-7-9 19:07
West-East: 老劉這走江湖的老精明,也讓莫老虎黑吃了。
老刘本来是按合同由仲裁机构解决律师费纠纷,莫虎不同意且立即反击,斥责老刘荒唐。老刘才诉诸法律讨公道。通过仲裁解决可能就是退部分律师费,这也很正常,不会造成名誉伤害。现在老刘不但要律师费,还指控不履行律师责任。加上周立波案,大概真要担心律师执照了。人不能太贪。既然收费合理,为什么怕去仲裁机构呢?
回复 随笔 2018-7-9 18:50
West-East: 老劉這走江湖的老精明,也讓莫老虎黑吃了。
“朋友”吗!相似的事,老刘藏了两年,周立波回国后,两天都等不了。
回复 West-East 2018-7-9 18:44
随笔: 明白,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是为了赢案子,还是业内间的争斗,您是掏钱陪着他们玩的!
老劉這走江湖的老精明,也讓莫老虎黑吃了。
回复 West-East 2018-7-9 18:38
主角:
周:脫口秀藝人。也許有點油腔滑調, 尖酸刻薄,但他的清口,還是犀利不錯的。
莫:原來印象還好,頂個華人成功的光環。結果也是徒有虛名,欺世盜名。大發同胞的國難財,撈錢有術,辦事不靈。咋也是個吹的呢。
唐:學術精英?簡單的事:誰的槍,誰放的。搞得雨裏霧裏,花里胡哨。好像也是熱衷結交權貴,名利場打滾,玩虛空,跑高調。
某某:還沒浮出水面,神秘?

配角:
胡潔:至今表現很好啊,説話得體。
莫老姐:莫的中文不行,好像和大陸的事,都是這老姐在操盤,結交大陸名流+貪官。姐弟連手,搶錢啊。
回复 mgzww999 2018-7-9 18:27
随笔: 岳东晓也许说的有道理,很多时候,就是唐人街里的一场混战。
大家当时骂他是岳不群,原来岳不群不姓岳。
回复 mgzww999 2018-7-9 18:25
ksliu: 我列入沙法官2013年4月30日的评论(档案文件141号),是因为他在那时已经对此案某些问题的处理方式发出严重警告。很后悔当时没有认真学习沙法官的评论。 ...
沙法官的后半句说得明确无误,双方(!)律师不管案件、用客户的钱互相斗殴。八十岁的老法官见到的丑恶律师多了,大概也没见过这种阵势。作为法官他只能说这么多,其实等于直接告诉老大,你的律师拿你的钱在打他的同行(争夺地盘),根本不管你的案件。就差没喊出来:快换律师!这么简单一句话老大真的用两年、再花几十万才看懂?沙法官的评语是老大索要律师费和指控律师失职胡来的最有力的证据。老大没看懂,但法官这么重要的批语,律师有责任解释,不然就是渎职和欺骗客户。至少后两年的费用要全换回来。
回复 随笔 2018-7-9 18:19
ksliu: 沙法官说,此案的战术太丑恶,双方律师互相攻击,而置本案的争议于不顾。
明白,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是为了赢案子,还是业内间的争斗,您是掏钱陪着他们玩的!
回复 ksliu 2018-7-9 18:13
随笔: 大致明白了,动议所以被驳回,是动议内容本身,或写作的形式,而不是因为您,或案件本身的问题。我也不知我是不是表达清楚了,但我觉得我明白了沙法官和您为什么 ...
沙法官说,此案的战术太丑恶,双方律师互相攻击,而置本案的争议于不顾。
回复 随笔 2018-7-9 18:07
岳东晓也许说的有道理,很多时候,就是唐人街里的一场混战。更准确一点,就是唐人街律师界的一场混战!
回复 随笔 2018-7-9 17:51
ksliu: 已经列入正文。
大致明白了,动议所以被驳回,是动议内容本身,或写作的形式,而不是因为您,或案件本身的问题。我也不知我是不是表达清楚了,但我觉得我明白了沙法官和您为什么提到他的意思了。就这个案子而言,您还是太善良了!大多数人也太单纯了。
我开始对您的题目还有些不解,为什么要用“收场”两个字,看来是恰到好处。
回复 ksliu 2018-7-9 17:33
随笔: 沙法官有没有更详细的解释,老刘能够附在本文后面,或回贴里。我怎么感觉周案也在如法复制,开始变得越来越丑陋。 ...
已经列入正文。
回复 随笔 2018-7-9 17:30
ksliu: 我列入沙法官2013年4月30日的评论(档案文件141号),是因为他在那时已经对此案某些问题的处理方式发出严重警告。很后悔当时没有认真学习沙法官的评论。 ...
沙法官有没有更详细的解释,老刘能够附在本文后面,或回贴里。我怎么感觉周案也在如法复制,开始变得越来越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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